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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节 课程评价
一、课程评价的概念
课程评价就是依据一定的教育目标,运用一定的评价技术和手段,通过系统地收集、分析、整理信息和资料,考查课程目标的达成程度或对课程研制过程、课程方案及实施效果作出价值判断的过程,即目标、编订和实施是否实现了教育目的,实现的程度如何,以判定课程设计的效果,并据此做出改进课程的决策。课程评价的本质是对课程的价值判断,是一种质的评价。
正确理解课程评价的概念,需明确以下两点:一是课程评价是一种价值判断活动,其结论要受到评价者教育价值观的影响,树立正确的教育价值观是有效开展课程评价、使课程评价对教育实践发挥正确的导向作用的必备前提;二是课程评价对象的范围很广,涉及教育的各个方面,包括受教育者的发展变化以及构成其变化的诸种因素。
二、课程评价的主要模式
1、目标评价模式
目标评价模式首先由被称为“当代课程评价之父”的美国课程评价老师泰勒提出。泰勒认为,教育的目的在于改变学生的行为,评价就是要衡量学生行为实际发生变化的程度。这一评价模式是以目标为中心而展开的,是针对20世纪初形成并流行的常模参照测验的不足而提出的,是在泰勒的“评价原理”和“课程原理”的基础上形成的。
评价原理可概括为七个步骤或阶段:
(1)确定教育计划的目标;
(2)根据行为和内容来介绍每一个目标;
(3)确定使用目标的情境;
(4)设计呈现情境的方式;
(5)设计获取记录的方式;
(6)确定评定时使用的计分单位
(7)设计获取代表性样本的手段。
泰勒在这一评价原理的基础上,结合课程编制的实践,提出了更引人注目的“课程原理”。可概括为四个步骤或阶段:
(1)确定课程目标;
(2)根据目标选择课程内容;
(3)根据目标组织课程内容;
(4)根据目标评价课程。
目标评价模是一种较为可观有效的评价模式,其优点在于:提出课程评价的目的,不仅仅是评价学生成绩的优劣,还在于改进课程的开发, 这一观点揭示了评价的本质;这一模式结构紧凑、操作性强,也是它在课程评价理论中占有重要地位的重要原因。不过,该模式亦有一定的局限性,由于受到预定目标的束缚,使得评价忽略了未预期的目标,更忽略了丰富的互动的课程教学历程。
2、目的游离评价模式
该评价模式是由美国学者斯克里文针对目标评价模式的弊病而提出来的。即主张把评价的重点从“课程计划预期的结果”转向“课程计划实际的结果”上来。评价者不应受预期的课程目标的影响,尽管这些目标在编制课程时可能是有用的,但不适宜作为评价的准则。
目的游离评价模式直击目标评价模式的要害,强调评价除了要关注预期结果之外,还要关注非预期结果。但是,该评价模式也存在不少问题:如果在评价中把目标搁置在一边去寻找各种实际效果,可能顾此失彼,背离评价的主要目的;此外,完全目标游离的评价是不存在的,因为评价者总有一定的评价准则,游离了课程编制者的目的,评价者很可能用自己的目标取而代之。并且,目的游离评价没有一套完整的评价程序,不是一个完善的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