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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下半年上海市教师资格专业课程培训考试报名通知
《教育学》、《心理学》、《教育方法》是目前申请教师资格必须提供的教育类课程成绩,考生必须在考试成绩有效期(三年)之内,向教师资格受理部门提出申请。
申请时,申请人员必须按照《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的要求和规定,提供:法律规定地、真实有效地学历文凭等相关资料,如有不实,所产生的一切后果将有申请人员本人承担。
考试采取网上报名,然后进行缴费确认的方式(不接受现场报名)。
一、报名日期:
2010年8月26日—9月1日,请考生务必在规定的日期内登录上海市教育人才网进行网上报名。
二、缴费方式:
1、只报名参加考试者缴费:网上缴费或现场缴费;
2、报名考试且选择参加培训的者缴费:现场缴费(不能进行网上缴费),在报名表上规定的日期内完成现场缴费(过期不办理者,视为放弃处理)。
三、网上报名流程及要求:
注:(1)选择现场缴费的考生,进行缴费确认时必须带好报名表,并在《承诺书》栏目签上考生姓名的,表上粘贴2张一?彩色报名照片(近期、同底色、无钢印),按照报名表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缴费(过期不缴费者视为放弃处理)、领取《准考证领取凭条》。
(2)选择网上付费的考生,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在网上完成缴费(缴费前请仔细核对信息,确认无误后再进行网上缴费,缴费成功后,报名表上信息将不能修改,如再发现信息有误责任自负!),
网上缴费成功后,必须在规定的日期内打印报名表,选择网上缴费人员不需到现场进行确认。只需按照报名表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领取准考证时,领取准考证时必须带好报名表和身份证。
(3)进行缴费确认时必须提交正确信息的报名表,一经缴费确认成功,任何信息不得修改。
四、相关日期安排如下:
★ 报名表信息修改日期
2010年9月2日—9月3日
时间:上午9:00—11:30 下午12:30—16:30
地点:延安西路900号304室
(请本人带好身份证原件及打印好的报名表申请修改信息)
★ 现场缴费日期
(1)不参加培训者(单报名考试)
日期:2009年9月5日—9月10日
时间:上午9:00—11:30 下午12:30—16:00
地点:延安西路900号(近江苏路口)。
附近公交:01、44、48、57、62、71、76、127、923、925、925B、地铁二号线等
(2)选择参加培训人员
日期:2009年9月11日—9月16日
按照报名表上规定日期到规定的地点缴费(包括培训费和考试费)
时间:上午9:00—11:30 下午12:30—16:00
五、注意事项:
1、第一次参加考试人员,必须同时填报三门课。单科重考人员,可选择填报考试科目。
2、选择现场缴费者必须按照报名表上告知的日期到规定的地点进行缴费。
3、过期不缴费者,作自愿放弃本期考试处理。
4、报名表上的信息如需修改,必须由本人带好身份证原件及打印好的报名表于2010年9月2日—9月3日到延安西路900号304室进行修改(过期不修改信息造成的错误,责任由考生自负)。
★ 身份证号码错误者不得修改,考生信息修改都以身份证号为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