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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河南省实施〈教师资格条例〉细则(试行)》及《河南省教育厅关于2010年面向社会开展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现将2010年面向社会开展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申请教师资格的人员范围
凡户籍或工作单位在鹤壁市境内的中国公民,均可以按照规定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二、教师资格的申请、认定程序
(一)个人报名和条件准备阶段
1、所有申请教师资格人员到相应的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报名,了解申请教师资格的具体条件、程序和时间安排等信息。
拟申请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者,由所在高校统一组织到河南省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报名;拟申请中等职业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者,到鹤壁市教育局报名(报名地点设在鹤壁市鹤翔小学—淇滨区黄山路88号);拟申请初级中学、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者,到本人户籍或工作单位所在县、区教育行政部门报名。
2、教育理论考试报名。需要参加教育理论考试的人员(非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生)同时办理考试报名手续。
3、申请教师资格人员到工作单位或户籍所在乡(镇)、街道办事处开具本人思想品德鉴定。
4、申请教师资格人员到相应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确定的医院进行体格检查。
(二)提交申请材料阶段
1、申请教师资格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向相应的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提交以下材料:
(1)《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原件一式两份。
(2)《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原件一式一份。
(3)《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原件一式一份。
(4)身份证原件及一份复印件。
(5)学历证书(博士提交其学位证书)原件及一份复印件。
(6)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及一份复印件。
(7)参加教育理论考试人员(非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生)需提供教育理论考试合格证原件及一份复印件。
(8)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及《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下载地址:河南省教师资格网——http://jszg.hadoe.edu.cn(表格请按照固定规格及要求打印、填写)。
2、报送地点。申请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者,由所在高校统一组织到省教育厅规定地点提交材料;申请中等职业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者,到鹤壁市教育局提交材料;申请初级中学、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者,到本人户籍或工作单位所在县、区教育行政部门规定地点提交材料。
(三)审查材料阶段
相应的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对申请人提交的各类材料进行初步审查,确定必须参加教育教学技能测试的人员。
(四)教育教学技能测试阶段
相应的教师资格认定老师审查委员会通过说课、答辩等方式,考查申请人的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提出审查意见。
(五)认定阶段
相应的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在正式受理申请材料截止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做出是否认定的结论,并以适当方式通知申请人。
(六)证书领取阶段
经认定具备教师资格的人员,应按照相应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的通知要求,及时到通知地点领取证书,超过30日未领者,视为自动放弃。
三、时间安排
(一)报名(含教育理论考试报名)时间:7月12日—7月16日。
申请人员报名时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等原件和复印件(统一A4纸张复印),2张近期同底版免冠一寸彩色照片及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二)教育理论考试全省统一时间:拟于10月份进行,具体时间另行公布。
(三)教育理论考试成绩公布、教育理论考试合格证书发放、体检、受理申请材料、教育教学技能测试等后续相关工作,由各级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根据本地实际进度统筹安排(另文公布),本年度面向社会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应于11月底基本完成。
四、收费标准
根据河南省发改委,河南省财政厅豫发改收费〔2007〕1582号规定,教育理论考试费收费标准为每人40元;教育教学技能测试费收费标准为:中等职业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高中教师资格每人220元;初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每人200元。
实施教师资格制度是严把教师队伍入口关,优化和提高教师队伍整体素质的重大举措。各级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要认真做好宣传发动工作,真正吸引社会各界优秀人才报名申请教师资格;要进一步强化服务意识,及时发布工作进度信息,主动为广大教师资格申请者提供方便条件;要按照本公告要求,严格程序,依法办事,努力提高工作水平和办事效率,确保按时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同时,热忱欢迎社会各界有志从事教育事业的人士,积极申请教师资格,为全省教育事业做出应有贡献。
未尽事宜,请向相应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咨询,或查询鹤壁教育信息网。网址:www.hnhbedu.net。(联系方式见附件)
二○一○年六月二十二日
附件1:各类教师资格教育理论考试内容
1、高等学校教师资格:高等教育学、高等教育心理学、教师职业道德、教育法规概论、教学技能理论与实践、教学方法导论;
2、中等职业学校(含实习指导)教师资格:中学教育学、中学教育心理学、教师职业道德、教育法规概论、教学技能理论与实践、学生与团队管理概论;
3、高级中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中学教育学、中学教育心理学、教师职业道德、教育法规概论、教学技能理论与实践、学生与团队管理概论、教学方法导论;
4、小学教师资格:小学教育学、小学教育心理学、教师职业道德、教育法规概论、教学技能理论与实践、学生与团队管理概论、教学方法导论;
5、幼儿园教师资格:幼儿教育概论、教师职业道德、教育法规概论、教学方法导论。
注:教师职业道德、教育法规概论、教学技能理论与实践、教学方法导论、学生与团队管理概论五本教材为2010年新编,由华文出版社出版;幼儿教育概论由河南大学出版社出版;高等教育学、高等教育心理学、小学教育学、小学教育心理学由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出版;中学教育学、中学教育心理学由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出版。
附件2:全市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联系电话及网站
鹤壁市教育局 人事科 0392-3300806
浚县教育体育局 人事股 0392-5521479
淇县教育体育局 人事股 0392-7260067
鹤山区文化教育体育局 人事计财股 0392-2922493
山城区教育局 人事股 0392-2667855
淇滨区文化教育体育局 办公室 0392-33008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