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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教师资格证考试是教育部门用来评定教师从业资格的重要考试之一。考试科目分为笔试和面试两部分,具体科目设置如下:
1. 笔试科目
幼儿园:科目一《综合素质》、科目二《保教知识与能力》。
小学:科目一《综合素质》、科目二《教育教学知识与能力》。
中学:科目一《综合素质》、科目二《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三《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
中职文化课:科目一《综合素质》、科目二《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三《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
中职专业课:科目一《综合素质》、科目二《教育知识与能力》。
中职实习指导教师:科目一《综合素质》、科目二《教育知识与能力》。
2. 面试科目
教育教学实践能力(中职专业课与中职实习指导教师的面试由试点省自行组织)。
每个科目的考试题型也各有不同,主要考查申请人的思想政治素质、教育理念、职业道德、法律法规知识等基本能力,以及教育教学、学生指导和班级管理等方面的知识和能力。
通过对辽宁省教师资格证考试科目的详细介绍,考生可以更好地了解各科目的内容和要求,有针对性地进行备考,提高通过考试的几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