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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资格证是从事教师职业的必要条件之一,其考试科目包括笔试和面试。笔试科目根据学段的不同,分为幼儿园、小学、中学、中职文化课、中职专业课和中职实习指导教师。其中,幼儿园和小学共用科目一《综合素质》,中学及以上学段则为《教育知识与能力》。除此之外,各个学段还有各自对应的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的科目。面试科目则是针对教育教学实践能力进行考查。
笔试科目的题型有单选题、材料分析题、作文题、简答题、论述题、教学设计题、活动设计题等。其中,《综合素质》科目的作文题是所有学段所共有的,其他科目则需要根据考查内容进行相应的题型设计。笔试每个科目的卷面分满分为150分,按标准转换为120分制的70分为通过。中学、小学、幼儿园的教师资格证面试总分均为100分,考生面试成绩达到60分即为合格。
需要注意的是,报名后不能更改考试科目。教师资格证考试的内容涉及申请人从事教师职业所应具备的思想政治素质、教育理念、职业道德、法律法规知识、科学文化素养、阅读理解、语言表达、逻辑推理和信息处理等基本能力,以及教育教学、学生指导和班级管理的基本知识,拟任教学科领域的基本知识,教学设计实施评价的知识和方法,运用所学知识分析和解决教育教学实际问题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