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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教育部发布的《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暂行办法》里要求:“中小学教师资格实行5年一周期的定期注册。定期注册不合格或逾期不注册的人员,不得从事教育教学工作。”按期注册不达标的人,原证书将不再受理再次注册,原证书不可以再使用。
已列入注册范围的地区、学校与教师一定要按照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与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和任教学校的文件与通知规定,按时进行定期注册。没纳入定期注册范围者无需注册,其教师资格证书依然一直有效。
教师资格证定期注册的对象为公办普通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和幼儿园在编在岗教师。依法举办的民办普通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和幼儿园教师是否纳入定期注册范围,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决定。
中小学教师资格证首次注册、定期注册的操作步骤有这些:
1、个人申请。申请本人在规定时间之内进入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进行网上报考,并且按照规定提出资料。
2、学校审查。申请人所在的任教学校负责对其提出的注册资料进行审核。
3、县级审核。县教体局负责对学校上报的申请人提出注册资料进行审核,并且做出“注册合格”、“暂缓注册”或者“注册不合格”的注册结论。注册结论会公示七天,接受社会监察。
4、市级复核。市级教育行政部门对辖区之内教师注册数据进行整理复审。
5、省级备案。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对全省教师注册数据进行汇集备案。
教师资格合格证书按期登记需要的材料如下如下:
1、《教师资格定期注册申请表》一式2份;
2、《教师资格证书》;
3、中小学或者主管部门聘用合同;
4、所在学校开具的师德表现证明;
5、5年的各个年度考核证明;
6、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承认的教师培训证明;
7、省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根据当地实际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
申请首次登记的,应该上交上述(一)(二)(四)(七)项材料,同时提交试用期考核合格证明,具体需要的材料如下应该以当地的考试公告为基准。
教师资格证规格是25开、14.5CM×20.5CM,双横开式样,一共8页。封面、封底为咖啡色磨砂革。
内页采取中国人民银行造币总公司生产供证书使用的代号为103-3的无光防伪纸。证书内页中的国徽跟部徽均采取专用防伪油墨套印,在紫外光照射下呈鲜红色荧光反应。
教师资格证可以补办。教师资格证丢了,由当事人向原颁发教师资格证书的机构申请补发新的教师资格证书。补发之前当事人需在报刊上登出声明,宣布遗失的证书作废。然后携带登有遗失声明的报刊、申请表复印件与申请遗失补办的说明向原发证机构申请补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