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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下半年教师资格证笔试成绩查询时间:12月9日起(点击 免费预约短信提醒)。2021年下半年教师资格证笔试成绩公布后,考生如对本人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5-10个工作日内向所属考区市(州)教育考试机构提出复核申请,具体以当地要求为准。
各省份教师资格证笔试成绩复核要求:
1.江苏
暂未通知。
2.福建
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10个工作日内向当地考试机构提出复核申请,由当地考试机构集中报送省教育考试院,再报送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复查。复核时仅查询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3.广西
自成绩公布之日起10日内,按规定向考试主管部门提出复核申请,逾期将不再受理。考试机构成绩复核内容为:是否有漏评、小题得分是否漏统(登)、各小题得分合成后是否与提供给考生的成绩一致。
4.四川
考生如对本人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向当地教育考试机构(咨询电话见附件3)提交本人亲笔签名的成绩复核书面申请(见附件4),由当地教育考试机构集中报送省教育考试院,省教育考试院汇总后再报送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复查。省教育考试院在接到教育部考试中心复核结果后通知当地教育考试机构,当地教育考试机构负责通知考生。
5.辽宁
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5个工作日内,到当地招考办指定地点提出复核申请,逾期不再受理。复核范围为漏登分、错累分,漏评阅试题、试卷,凡涉及评阅宽严尺度问题的一律不予复查。复查结果由市级考试机构提供。考生在申请时须注明申请人姓名、身份证号、准考证号、需复核科目、成绩、联系电话等信息。
6.海南
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5个工作日内凭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到省考试局提出复核申请。笔试单科合格成绩有效期为2年。
7.宁夏
暂未通知。
8.广东
考生如对本人的笔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按规定程序向考试所在考区教育考试机构提出书面复核申请。申请须注明申请人准考证号、姓名、身份证号、需复核科目代码、网上查询到的成绩、联系电话。根据教育部考试中心有关规定,复核内容仅限于答题卡扫描是否准确,答卷是否漏评、漏登分,成绩统计合成是否有误。复核结果由考生所在考区教育考试机构告知考生。
9.陕西
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发布后10个工作日内,持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向所在考区考试机构提出复核申请,复核结果由考区考试机构通知考生。
10.重庆
考生如对本人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向当地教育考试机构提出成绩复核申请,填写复核申请表(附件5)。复核范围为漏登分、错累分、漏评卷,凡涉及评阅宽严尺度问题的一律不予复查。成绩复核工作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组织,复核结果无异议不再另行通知,如有更正由当地教育考试机构电话通知考生本人。
11.浙江
暂未发布。
12.云南
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10日内,到考区所属招生考试机构,填写“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成绩复查申请表”提出复核申请。复核范围为漏登分、错累分,漏评阅试题。复查结果由州、市招生考试机构通知考生,逾期不再受理。
13.河南
如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向报名考区所在省辖市招生考试机构提出复核申请(按教育部有关要求:复核主要检查是否考生本人试卷或本人应试信息、是否漏评、分数合计是否有误,不复核评分宽严)。
14.山东
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向本市(区、县)教师资格考试机构提出复核申请。
15.河北
考生如对本人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5个工作日内向报考考区提出核查申请,申请以邮件方式发送至各考区邮箱(见附件1),邮件主题为“考生姓名—NTCE核查申请”,申请内容包括申请人准考证号、姓名、身份证号、核查科目代码、网站查询分数、联系电话。申请信息须准确、完整。核查结果将以邮件方式通知考生。
16.贵州
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填写“贵州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成绩复查申请表”发送至电子邮箱gzjszgks@163.com申请复查。成绩复查申请表格式可在省招生考试院网站(http://www.eaagz.org.cn)“教师资格考试”栏目中“成绩复查”子栏目内下载。
17.安徽
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10日内,向考试所在地的市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提出复核申请,逾期不再受理。复核范围为漏登分、错累分,漏评阅试题试卷,复核必须符合规定,凡涉及评阅宽严尺度问题的一律不予复核。复核结果由市考试机构提供查询。考生须注明申请人姓名、身份证号、准考证号、需复核科目、成绩、联系电话等信息。
18.吉林
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考生可在成绩公布10日内(含周六、周日)(具体查卷时间由考试机构确定),向当地市(州)、县(区)招考服务中心(考试院)提出复核申请,逾期不再受理。复核范围为漏登分、错累分,漏评阅试题试卷,查卷必须符合规定,凡涉及评阅宽严尺度问题的一律不予复查。复查结果由考试机构提供查询。考生须注明申请人姓名、身份证号、准考证号、需复核科目、成绩、联系电话等信息。
国家确定笔试成绩合格线,笔试成绩合格考生由户籍所在地(包含居住证)教育行政部门进行资格审查和面试,港澳台居民由其居住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进行资格审查和面试。
19.甘肃
如对本人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向所属考区市(州)教育考试机构提出复核申请。
20.北京
自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可申请成绩复核。具体要求可登录北京教育考试院网站,查看公告栏通知。网址:https://www.bjeea.cn。
21.湖南
考生可于12月9日起通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查询本次考试成绩。如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即12月23日)内,按规定程序向所报考的市州教育考试院以纸质形式提出复核申请。市州教育考试院在接到教育部考试中心复核结果后通知考生。
22.青海
如对本人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本人携带身份证、准考证向所属考区市州教育考试机构提出复核申请。
23.山西
考生若对成绩有异议,可申请复核。申请成绩复核的考生须于12月22日18:00前将本人准考证、身份证(正反)、申请表(见附件3)等材料电子版打包发送至本人所报考区的指定邮箱(见附件4),申请材料命名格式为“考区+姓名+准考证号”,逾期不接收成绩复核申请。复核仅限于漏评和合分错误,复核结果将于12月23日前通过邮箱通知考生。复查结果为成绩有误的考生,省考试部门会统一安排面试报名。
24.江西
如对本人的笔试成绩有异议,可在笔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向考试所在考区提出复核申请。笔试成绩合格线由国家确定,笔试单科成绩有效期为2年。考生在外省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单科成绩合格,有效期内可跨省保留成绩。考生笔试各科成绩合格且在有效期内的,方可参加面试报名。
25.黑龙江
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10日内向所在考区招考办提交《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成绩复核申请表》(附件3)提出复核申请,复核范围为漏登分、错累分、漏评卷,凡涉及评阅宽严尺度问题的一律不予复查。工作人员在受理复核申请5个工作日内向考生回复成绩复核结果。
26.天津
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向区考试机构提出复核申请,由区考试机构集中报送市教育招生考试院,再报送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复查。复核内容为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27.湖北
考生可于2021年12月9日起,登录中国教育考试网(ntce.neea.edu.cn)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笔试成绩有异议,可在笔试成绩公布10个工作日内向报考考区所在地的教育考试机构提出复核申请。复查后的反馈结果由当地教育考试机构告知考生。
28.上海
2021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成绩复核工作采用网上复核登记方式。考生如对考试成绩有疑问,可于12月9日(星期四)至22日(星期三)登录上海市教育考试院网站(http://www.shmeea.edu.cn)申请成绩复核。
29.内蒙古
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向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提出复核申请,逾期不再受理。复核申请信息通过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教师资格考试”频道提交。
30.新疆
考生如对本人的笔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按规定程序向考试所在考区教育考试机构提出书面复核申请。申请须注明申请人准考证号、姓名、身份证号、需复核科目代码、网上查询到的成绩、联系电话。根据教育部考试中心有关规定,复核内容仅限于答题卡扫描是否准确,答卷是否漏评、漏登分,成绩统计合成是否有误。复核结果由考生所在考区教育考试机构告知考生。
31.西藏
如考生对本人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发布后的10日内,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准考证向拉萨市教育局招生办提出复核申请,逾期不予受理。复核结果由拉萨市教育局招生办通知考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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