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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做好2021年下半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报名工作的通知
各高等学校、自治区行政审批办:
根据高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安排,2021年下半年高校教师资格认定报名工作定于11月份进行。为做好此次认定报名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对象及条件
申请高校教师资格人员必须是广西高校教师岗位教师(含在职、聘用、拟聘,不含兼职教师),并符合以下条件:
(一)凡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思想品德的中国公民。
(二)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合格学历。高校教师资格要求具有国民教育本科及以上学历;港澳台和境外学历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书。
(三)普通话水平要求达到二级乙等以上(拟聘任副教授及以上教师职务或具有博士学位者此项不作要求)。
(四)取得教学技能考试合格证书,理论考试成绩达到当次考试合格线。拟聘任副教授及以上教师职务或具有博士学位者此项不作要求,仅需取得广西高等学校教师岗前培训合格证书。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的在编在岗教学人员需取得广西高等学校教师岗前培训合格证书、教学技能考试合格证书。
(五)具有符合国家规定的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身体条件。要求在认定机构指定医院,按照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体检,体检结论为“合格”。
(六)高校附属医院临床教学人员申请认定时,除满足以上五项条件外,还须提供由学校人事或教务部门出具的系统讲授1门以上人才培养计划规定课程证明。
二、报名及确认时间
(一)报名时间:2021年11月1日—11月12日。申请人需在规定时间内上网填报认定信息。
(二)确认时间:2021年11月10日—11月15日。申请人需在规定时间前将申请材料交到确认点(各校教师资格主管部门)进行信息确认。
三、报名方式及流程
(一)报名方式。
高校教师资格认定报名采取网上申报方式进行。申请人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进行网上注册和填报申请人信息,选择“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网报入口”进行申报,证件号为个人账号,一经注册不能修改,请务必仔细填写。
(二)报名流程。
1.进入“中国教师资格网”后,选择“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网报入口”,进入网上申报流程。
2.申报第一步:完善个人信息。点击“个人信息中心”,申报人须根据报名条件要求完善个人身份信息、教师资格考试信息、普通话证书信息、学历学籍信息、学位证书信息、教师资格证书等信息。
3.申报第二步:仔细阅读申报须知,下载《个人承诺书》。
4.申报第三步:进行教师资格认定报名。其中考试形式请选择“非国家统一考试(含免考)”。
5.申报第四步:选择认定机构。在“资格种类”栏里请选择“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请选择“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
6.申报第五步:选择确认点。此为关键步骤,请申请人选择自己所在的学校。如选择不正确,会导致无法确认。
7.申报第六步:填写申请信息,上传电子照片和《个人承诺书》。申请人必须如实填写身份信息,并对自己所填写的信息真实与否负责。
上传电子照片的格式要求:
(1)照片文件类型必须为.jpg,例如:001.jpg;
(2)照片大小要求不得超过190kb;
(3)照片必须为申请人近3个月内的彩色白底证件照(正面照,免冠,无头饰)。现场确认时提交的照片必须与上传的电子照片相同。
上传《个人承诺书》的格式要求:
(1)请下载《个人承诺书》并使用A4白纸打印。承诺书将用于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中,请在“承诺人”处正楷书写签署本人姓名,并在“ 年 月 日”处填写签字时间后,将纸张竖版、正面、整体清晰拍照上传,上传文件类型必须为.jpg,例如:001.jpg;
(2)图片大小要求不得超过190kb。
8.申报第七步:确认申报信息,请认真核对所填信息。
9.申报第八步:提交认定申请。填写“个人承诺”,点击“提交”,网上申报完成。
10.申请人登录。登录后可修改和查看申请信息、查看申请状态等信息。
四、现场确认
申请人在规定时间内前往确认点(学校教师资格主管部门)提交相关申请材料。现场确认时须提交的材料如下:
(一)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医院出具的《广西壮族自治区教师资格认定体检表》原件1份,体检表上结论应明确填写“合格”或“不合格”(体检结论有效期为1年),并加盖体检医院公章。体检表空白表由申请人自行用A4纸双面打印(见附件)。
(二)身份证原件。港澳台居民提供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原件。(经学校确认点核对后原件退还本人,下同)
(三)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中国教师资格网核验通过无需提交)。
(四)学历证书原件(中国教师资格网核验通过无需提交)。
(五)高校教师资格理论考试成绩报告单和教学技能考试合格证原件、复印件1份。
拟聘任副教授及以上教师职务或具有博士学位者提供学位证书复印件或拟聘文复印件作为免考依据。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的在编在岗教学人员只需提供教学技能考试合格证原件、复印件和职称证书复印件。符合免考理论考试课程的申请人,还需要提供学籍成绩登记表复印件。以上免考申请人的教师岗前培训数据由我厅在后台比对核验,如无比对数据则需要申请人提交高等学校教师岗前培训合格证书或证明。
《2020年中西部高校新入职教师国培示范项目结业证书》与高等学校教师岗前培训合格证书和理论考试成绩单效力相同,可直接作为高校教师资格认定的依据。
(六)免冠小2寸彩色白底证件照片1张。在背面注明本人的学校和姓名,申请人员提供以上材料时,请依序整理。
(七)由高校人事或教务部门出具的系统讲授1门以上人才培养计划规定课程证明(高校附属医院临床教学类申报人员提供)。
五、材料审核上报
(一)材料审核。
1.检查申请人所交材料是否齐全,不齐全应当面告知申请人补交。
2.核对原件、复印件是否真实一致,如真实一致即在复印件上加盖人事部门公章,并注明“此件与原件一致”的字样。
3.检查申请人所交材料填写是否有漏项,“体检表”是否到指定医院体检,体检项目是否有漏检,照片是否盖上骑缝章,体检结论是否注明“合格”字样并加盖体检单位专用章等。凡结论“检查项目无异常”、“健康”都将视为体检表填写不规范,重新填写。
4.在相片的背面写上申请人的档案号,按顺序将相片梱扎好后装入一个信封,随材料上报。
(二)网上确认。
确认用户(各高等学校)登录网址为:https://queren.jszg.edu.cn/。各校用户名和密码与2021年上半年相同。
确认具体步骤如下:
1.核对网络填报数据。
进入确认用户页面后,点击“核对网络填报数据”,如申请人信息需要修改,则点击“确认”按钮,修改申请人的信息。如果不需要修改,则直接编上档案号,档案号编写方法是本学校编号+顺序号,如广西大学的编号是001,第1位申请者的编号则是001001,并在确认状态栏点击“确认通过”,然后提交,对于不符合申请条件的人员则点击“确认未通过”,确认完成。
2.确认完成后,打印《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A4纸打印1份,打印时需检查申报人上传的个人承诺书是否清晰,是否由本人书写签名),并在《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的左上角用铅笔写上档案号,与其他申请材料一并装订好提交。
3.所有申请人确认结束后,按“导出”按钮,导出数据。
(三)材料上报。
1.各高校草拟上报公文、拟聘教师公文、拟聘副教授公文,从网上下载数据,制成《2021年下半年申请认定高校教师资格人员简明表》(在“教师资格认定”QQ群文件下载) 。
2.各高校(确认点)将上报公文、拟聘教师公文、拟聘副教授公文、2021年申请认定高校教师资格人员简明表以及申请人的材料于11月17日16:00前送达自治区政务服务中心教育厅窗口,逾期不受理。
3.材料报送方式:现场递交或快递送达。地址:南宁市青秀区怡宾路6号2楼自治区政务服务中心教育厅窗口(B20、21号窗口),联系电话:0771—5595639。
六、相关要求
政策咨询有关事宜,请与我厅教师工作处联系,联系人:刘佳嘉,联系电话:0771—5815207;其他事宜,请与自治区政务服务中心教育厅窗口联系,联系人:张晓静,毕亚平,联系电话:0771—5595639。
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
2021年10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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