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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田县2021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教师资格条例>及其实施办法》、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做好2021年教师资格制度实施工作的通知》和《陕西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1年中小学教师资格制度实施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等相关规定,现将我县2021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公告如下:
一、认定种类
本次我县负责认定的教师资格种类包括初级中学、小学及幼儿园教师资格。
高级中学、中等职业中学及中等职业中学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由西安市教育局负责认定,申请人请登录西安市教育局网站查看相关公告。
二、认定对象
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户籍在蓝田县的社会人员和持有蓝田县居住证(在有效期内)的社会人员,符合条件的港澳台居民。
温馨提示:国考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全国通用,三年内有效。
三、认定条件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热爱教育事业,能够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
(二)取得相应学历。
1.申请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的,应具备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2.申请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的,应具备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温馨提示:建议申请人提前在学信网(www.chsi.com.cn)查询学历,查询不到的学历请及时申请认证报告
(三)取得相应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
申请语文、对外汉语教师资格和幼儿园教师资格的,须取得二级甲等及以上《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申请其他学科教师资格的,须取得二级乙等及以上《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
(四)取得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考试合格后印发的《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且在有效期内。
教育类研究生和公费师范生持《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且在有效期内。
(五)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需要,具有良好身体素质。体检标准按照陕西省教育厅、陕西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做好陕西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的通知》(陕教〔2019〕61号)有关规定执行,体检结论为合格。
四、认定工作安排
申请人按照“网上报名—体检—现场确认—领取证书”的流程进行。
(一)网上报名
本次认定报名时间为2021年10月21日—10月31日。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在网报时间内,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从“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网报入口”进入,完成注册及实名验证后,根据系统提示填写报名信息,并选择确认点。
温馨提示:
1.认真填写个人身份信息,字符之间不能有空格;牢记密码,核对无误后再提交。
2.正确输入毕业证书编号,使毕业证书核验通过。
3.正确上传个人照片(近期免冠正面一寸彩色白底证件照)和《个人承诺书》原图。
申请人在网报成功后,务必预览系统生成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并打印一份进行核查。特别应注意核查照片是否为本人、是否清晰;承诺书栏目是否完整、准确、清晰,是否按框线范围截取,上传是否平整,手写签名是否为本人、时间是否齐全,若出现以上问题请重新上传并再次核对。
4.若申请人在网报时选择证书领取方式为邮寄,通讯地址务必详细准确,联系电话准确无误,以确保证书及时准确送达。
(二)体检
本次认定体检时间为2021年10月25日—11月3日,所有认定人员要在规定时间内,到我县指定医院(蓝田县人民医院或蓝田县中医医院)进行体检。体检具体要求详见《蓝田县2021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公告》。
(三)现场确认
1、时间:2021年11月23日—11月25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2、地点:蓝田县教师进修学校(蓝田县县城南区滋水路中段,县职业教育中心院内)
3、现场确认应提交的资料:
①户籍地或居住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个人《无犯罪记录证明》。
②近期免冠正面一寸彩色白底证件照1张(与认定网报上传照片同底版,照片背面写明姓名、申请资格种类、学科及身份证号)。
③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④户籍材料、居住证或学生证等。
蓝田县户籍的提交本人户口本或集体户口证明原件,非蓝田县户籍的提交有效期内的蓝田县居住证原件。
在蓝田县居住的港澳台居民应提供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提交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西安市普通高校全日制在读研究生及应届毕业生,需提交注册信息完整的学生证原件。
⑤学历证书。
网报时,中国教师资格网电子信息比对通过的学历,可不提交原件;未通过的,除提交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外,还应按照以下办法之一提供相关资料:
a.申请人现场手机登录学信网(www.chsi.com.cn)在线申请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交工作人员审核查看,否则视为不合格学历将无法受理。
b.港澳台学历的,需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认证书》原件,收复印件1份;
c.国外学历的,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认证书》原件,收复印件1份。
⑥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
网报时,教师资格网电子信息比对通过的,可不提交原件。
未通过的,申请人须提交《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同时现场手机登录全国普通话培训测试信息资源网http://www.cltt.org/进行查验。
温馨提示:现场确认环节必须是本人到场,不得由他人代办;所有原件审核完毕之后返还申请人。
五、证书发放
认定审核工作程序完毕,合格者,将由蓝田县教育和科学技术局向申请人颁发《教师资格证书》。申请人在领取证书时,请仔细核查证书信息,并妥善保管,同时将返还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交人事档案管理部门,存入本人档案。
(一)现场集中发放
1、集中发放时间
2021年12月15日至12月17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2、集中发放地点
蓝田县教师进修学校(蓝田县县城南区滋水路中段,县职业教育中心院内)。
3、集中发放要求
①请本人携带身份证原件领取。
②集中领取时确因特殊原因不能亲自领取证书的,可委托他人代领。委托人请认真填写委托书(见附件),由受委托人携带以下材料领取:
a.委托书原件一份(交资格办留存);
b.委托人、受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委托人、受委托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在同一页A4纸上),复印件交资格办留存。
(二)邮寄送达
已经在网报系统中申请邮寄的申请人,可邮寄送达。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实施细则》规定,2021年下半年教师资格证的邮寄业务由中国邮政负责。
2、教师资格证的邮寄费用由申请人本人承担,申请人在领取邮件时支付邮寄费用。中国邮政EMS快递资费标准由中国邮政集团公司制定,经国家邮政局审核,物价局批准实施。
3、我们将在现场发放之后,将证书移交邮政部门进行邮寄。中国邮政部门投递时会以电话或短信形式通知,请申请邮寄的申请人在此期间保持电话畅通。
4、由于邮寄地址不准确、收件人信息错误、收件人拒收等原因造成证书不能送达的情况,所产生的邮寄费用仍由申请人承担。
六、有关说明
1、请申请人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进行网上申报、现场审核,因错过申报时间,选错认定机构或现场确认点,申报信息有误,提交材料不全等原因影响认定申报的,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2、申请人应如实提交材料,凡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者,认定机构将按照《教师资格条例》、《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处理。
3、蓝田县2021年下半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将于12月10日左右结束,届时申请人可在中国教师资格网申报系统中查看本人认定结果及证书编号。
公告未尽事宜,申请人可拨打电话82734969进行咨询。
附件:委托书.doc
蓝田县教育和科学技术局
2021年10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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