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航
短信预约 教师资格考试动态提醒 立即预约

请输入下面的图形验证码

提交验证

短信预约提醒成功

2021年上半年安徽濉溪教师资格证认定公告

濉溪县人民政府·2021-04-28 08:50:05浏览9 收藏2
摘要 濉溪县教育局发布了“2021年上半年安徽濉溪教师资格证认定公告”,其中明确2021年上半年安徽濉溪教师资格证认定范围、认定时间和认定条件等相关教师资格证认定信息。环球网校小编整理了公告详情,供考生参考,请考生悉知。
2021年上半年安徽濉溪教师资格证认定公告

编辑推荐:各省份2021年教师资格证认定时间汇总

【提示】需要及时了解教师资格考试动态的小伙伴可“ 免费预约短信提醒”,将会及时为大家推送2021年教师资格考试节点时间提醒。

濉溪县2021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安徽省教师资格制度实施细则》《安徽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安徽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与认定政策解释口径》等精神,按照国家、省、市疫情防控、减证便民工作要求和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及淮北市教育局统一部署,现将我县2021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教师资格认定范围及对象

濉溪县2021年上半年面向社会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小学教师资格、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对象是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或符合直接认定条件的人员,包括:

1.户籍在濉溪县的人员。

2.持有有效濉溪县居住证的人员。

3.就读于外省(市、区)普通高等学校、户籍在濉溪县的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和全日制在读研究生。

4.持有有效濉溪县公安机关签发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有效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在濉溪县学习、工作和居住的港澳台居民。

5.驻濉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

二、教师资格认定相关条件

(一)思想品德条件

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

(二)学历条件

持有《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或符合安徽省直接认定条件的申请人员,申请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相应学历。

持有《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申请人员,申请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安徽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皖教师〔2013〕9号文件印发)规定的相应学历。

1、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2、申请小学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专科及其以上学历。

3、申请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本科及其以上学历。

(三)普通话条件

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以上。其中,申请中小学语文教师资格和幼儿园教师资格的,普通话水平应达到二级甲等以上;申请小学全科教师资格且将从事小学语文学科教学的,普通话水平应达到二级甲等以上。

安徽省普通话水平测试报名方式、报名时间,普通话证书遗失补办等常见问题汇总可登陆“安徽语言文字培训测试网” (http://ahywpc.ahedu.gov.cn)查看。

(四)身体条件

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并经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二级以上医院体检合格。

安徽省教育厅《关于修订<安徽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的通知》(教秘人〔2004〕56号)、《关于进一步做好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的通知》(皖教师〔2011〕1号)等通知文件可在安徽省教育厅网站(http://jyt.ah.gov.cn/)搜索查看。

三、教师资格认定机构

濉溪县幼儿园、小学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由濉溪县教育局受理。

四、网上申报时间及现场确认等工作安排

详见附件

五、其他事项

(一)根据《安徽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关于印发<教育类研究生和公费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皖教秘师〔2020〕81号)、《安徽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1届教育类研究生和公费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工作的通知》(皖教秘师(2021)8号),招收教育类研究生、公费师范生的高等学校从2021年起可参加免试认定改革。

取得《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的教育类研究生和公费师范生,凭身份证明、学历证书、《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体检合格证明等材料申请认定相应的教师资格,认定程序不变。

(二)符合安徽省直接认定条件的人员,指截止到2013年12月31日在校就读和已经毕业的全日制普通大中专院校师范专业学生,可以按原办法直接申请认定任教学科与其所学专业相一致的中小学教师资格。申请任教学科与其所学专业不一致的教师资格时,须参加国家教师资格考试。

(三)根据《安徽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与认定政策解释口径》第七条,妊娠期的申请人可免检孕妇不宜的体检项目,在其他可检测项目合格的情况下,视为体检合格,但需由主检医生在体检表上签署妊娠情况说明。申请人在提交体检合格证明时需附上妊娠反应为阳性的检测报告或围产检查档案等证明材料。

(四) 申请人应如实提交相关材料,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的将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

附件:2021年濉溪县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安排.docx

2021年4月12日

友情提示:以上内容是教师资格频道为您整理的《2021年上半年安徽濉溪教师资格证认定公告》,点击下方免费下载按钮,免费领取教师资格考试真题、模拟试题以及其它精华复习资料,助力考生备考教师资格考试。

展开剩余
资料下载
历年真题
精选课程
老师直播

注册电脑版

版权所有©环球网校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