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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下半年新疆教师资格证考试防疫要求补充公告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考试院·2020-10-12 14:49:58浏览39 收藏19
摘要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考试院发布了“2020年下半年新疆教师资格证考试防疫要求补充公告”,其中确定了2020下半年新疆教师资格证考试考生在考前14天每天自主开展健康状况监测、体温测量并如实填写考生体温测量登记表,详情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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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自治区2020年下半年自学考试和“教育学、心理学”考试疫情防控有关要求的补充公告

2020年下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和自治区教师资格认定“教育学、心理学”课程考试将于10月17日至18日举行。现将两项考试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补充公告如下 :

1.考试时间:10月17日至10月18日(点击 免费预约短信提醒)两天,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考生应提前熟悉参加考试的考点和考场位置。为避免进入考场时因体温测量、身份识别等环节延误入场时间,建议考生合理安排出行时间,提前到达考点。

2.《准考证及座位通知单》下载及打印时间:2020年10月11日开始。请考生于10月15日前登录“新疆招生网”(www.xjzk.gov.cn)或“新疆自考在线网”(www.xjzkzx.com)完成准考证下载打印。

3.根据自治区关于校园疫情防控工作要求,考生需出具考前7天内(10月12日之后)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查验合格后方能进入考点参加考试。

4.考生在考前14天每天自主开展健康状况监测、体温测量并如实填写《考生体温测量登记表》,签署《考生疫情防控承诺书》(下载请点击公告下方链接),承诺并如实申报健康状况、旅居史、接触史等,遵守防疫有关规定。如有隐瞒病情、隐瞒行程、故意压制症状、瞒报漏报健康状况的,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和由此引发的一切后果。

5. 10月14日至16日,考生须按照当地招生考试机构要求(详见准考证上的有关信息)到指定地点进行身体状况核查,查验时考生需提交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及本人签署的《考生体温测量登记表》和《考生疫情防控承诺书》,并通过双认证(大数据出行记录认证、健康码绿码认证)查验。考生核查结果合格后,当地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在考生准考证上加盖 “查验合格”印章。

6.考生赴考途中全程佩戴口罩,做好个人防护。考生应适当提前有序进入考点,考点内保持1米以上距离,服从考试工作人员引导。考生进入考点、考场时不得因佩戴口罩影响身份识别。

7.开考15分钟后考生不得进入考场,离考试终场前30分钟方准交卷离场。

附件:考生疫情防控承诺书.docx

自治区教育考试院

2020年10月9日

环球网校友情提示:以上内容是环球网校教师资格频道为您整理的《2020年下半年新疆教师资格证考试防疫要求补充公告》,您可以免费下载更多精品备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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