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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油市教育和体育局2020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按照四川省2020年教师资格制度实施工作安排及四川省教育厅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2020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安排的通知》(川教资〔2020〕3号)和绵阳市教育和体育局《2020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认定公告》要求,结合疫情防控形势,现将我市2020年春季教师资格认定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认定范围
(一)户籍在江油市的社会人员(含在职、待业人员);
(二)持有江油市内居住证并在有效期内的人员;
(三)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的港澳台居民;
(四)驻江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
(五)在江油市行政区域内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的本科生、在读研究生。根据《四川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管理的通知》(川教函〔2014〕45号)要求,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只能通过所在学校教务部门统一申报,不受理应届毕业生个人申报。
申请人在同一年份内只能申请一个种类的教师资格。
二、认定资格种类
幼儿园教师资格、小学教师资格、初级中学教师资格。
三、认定条件
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人员,应符合《教师资格条例》规定的认定条件,且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
(一)思想品德条件。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
(二)学历条件。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申请认定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申请认定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三)身体条件。在二级乙等及以上医院按教师资格体检标准体检合格。
(四)教师资格考试。通过国家教师资格考试,并取得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且在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申请的“任教学科”应与面试科目一致。
(五)普通话水平。申请初级中学教师资格认定者,其普通话水平应当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申请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者,其普通话水平应当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甲等及以上标准。
四、申请流程
(一)网上报名
申请人于2020年5月12日-5月20日,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从“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网报入口”进行申报。申请人需在网上申报界面下载打印“个人承诺书”,由本人签名后扫描或拍照,按程序要求上传。
网报过程中,请特别注意以下事项:
1.申请地类型。社会人员根据实际情况选择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高校应届毕业生和在读研究生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
2.申请人员必须在网报系统中上传提交近期免冠jpg格式电子照片,照片格式须符合申报系统中注明的相关要求,上传的照片要与粘贴在《体检表》和资格证书上的照片为同一底版。
3.系统将会对申请人的毕业学历、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普通话等级证书等相关信息进行自动比对核验,比对核验不成功的要交相应原件及复印件审核。请申请人牢记报名所填写的姓名、身份证号、密码等信息,报名结束以后,请点击“退出”按钮关闭网报页面,以免信息被他人更改,给申请人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二)体检
为做好疫情防控,减少人员聚集和流动,符合认定要求且网上申报成功的人员,由申请人自行选择在二级乙等及以上医院按照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见附件1)进行体检,体检时必须使用《四川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表》(见附件2),体检结论处应由体检医院注明“符合教师资格体检标准”字样,并作出体检结论“合格”或“不合格”,加盖体检医院公章。
参加体检注意事项:
1.《四川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表》由申请人自行下载,同时需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1张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照片用于贴体检表,要与网上报名时上传的照片一致),并按规定填写体检表中个人信息。
2.参加体检的人员在体检前一天不能饮酒,不要熬夜,体检当天早晨禁食禁水(空腹)。
(三)现场确认
1.现场确认时间
网上申报成功并按规定体检合格的人员,于2020年6月10日—6月16日(工作日)到江油市教育和体育局人事股816办公室进行现场确认。四川幼儿高等师范专科学校应届毕业生由学校教务处统一组织参加现场确认。未按规定时间报送申请材料进行现场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申请。
2.现场确认需提供的材料
(1)二代身份证原件(需在有效期内)。
(2)户籍证明和居住证明。在户籍所在地申请认定的,提交本人户口本或集体户口证明原件;在居住地申请认定的,提交有效的居住证原件;港澳台居民提交本地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台湾居民提交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驻绵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提交所属部队或单位出具的人事关系证明。
(3)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1张(用以办理教师资格证书,应与网上申请上传照片同底版,照片背面写明姓名、身份证号)。
(4)四川幼儿高等师范专科学校应届毕业生由毕业学校教务处出具学业成绩单和申请人能按时毕业的证明并盖章(各系出具的成绩单和证明无效)。
(5)按要求在二级乙等及以上医院体检合格的体检表原件。
网上申报时认定系统对学历、考试、普通话等信息验证通过的,无需携带以下材料,未通过的,必须携带相应材料:
①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港澳台学历还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国外学历还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②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打印件。
③《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特别提示:对于国家认定信息系统无法直接比对验证的学历(中等职业学校学历除外),申请人须提交《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在学信网在线申请),否则视为不合格学历将不予受理。建议申请人提前在学信网验证学历,无法验证的及时申请认证报告。
(四)认定结果及证书领取
教师资格认定申请成功者于2020年7月24-7月30日(工作日)在江油市教育和体育局人事股818办公室领取证书。
五、其他事项
(一)申请人须本人进行网上报名,并对所填报的个人信息及提供的现场审核材料的准确性、真实性负责。因信息填报不真实、不准确、不规范,或未在规定时限内填报信息、提交材料、进行现场确认等原因导致无法完成教师资格认定的,其责任由申请人自行承担。对故意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的将依据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二)“教师资格管理信息系统”对申请人的身份、学历、普通话、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成绩等信息进行自动核验,申请人只有填报真实个人信息方可通过上述信息的核验。禁止学校或任何机构替代报名,对由他人替代报名影响本人申请教师资格的,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三)申请人网上报名时上传的照片应为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此照片应与体检、现场审核确认提交的照片同底,如因照片不合格而影响本人申请教师资格证的,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四)申请人提交的申报材料复印件统一用A4纸复印,申报材料装入一个纸质档案袋,档案袋封面注明申请人姓名、申请资格类别、申请学科、现场确认点名称,提交现场确认点审核。
附件:
江油市教育和体育局
2020年5月11日
从《教育部考试中心关于将2020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推迟至下半年一并组织实施的相关问题说明》可知,2020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名时间:2020年9月上旬,想及时掌握教师资格证笔试报名时间,可以点击“ 免费预约短信提醒”,届时会以短信形式及时通知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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