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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2019年春季第三批高中阶段教师资格拟认定通过人员名单公示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做好2019年春季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桂教师范〔2019〕20号)和《南宁市关于做好2019年春季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南审批发〔2019〕73号)精神,我局组织了2019年春季第三批南宁市范围内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认定工作,通过网上申报、体格检查、网报现场确认等相关程序,经教师资格认定老师评议委员会评审,曾杉杉等1174位同志拟认定通过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现将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从2019年7月11日至7月18日。
在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的形式,向南宁市行政审批局反映公示对象的师德、认定条件等方面存在的问题。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须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应署本人真实姓名。
公示联系部门和受理电话:
联系部门:南宁市行政审批局;
受理电话:0771-32212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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