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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教育部和山东省统一部署和我市工作安排,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山东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及认定制度改革试点有关问题的通知》(鲁教师发〔2015〕6号)等有关规定和烟台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组建市行政审批服务局的实施意见》(烟政发〔2018〕23号)精神,现将烟台市2019年第二批次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对象范围
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户籍所在地、居住地(须持有当地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或就读学校所在地(仅限应届毕业生和在读研究生)在烟台市的中国公民,可在烟台市申请认定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 中共中央中国台湾工作办公室秘书局 国务院港澳事务办公室秘书行政司关于港澳台居民在内地(大陆)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师厅〔2019〕1号)规定,在我市学习、工作和居住的港澳台居民,需持有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5年有效期中国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等有效证件,无犯罪记录,可在居住地、学校所在地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学历及其他条件、程序要求与内地(大陆)申请人相同。
二、认定条件
(一)申请认定幼儿园、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申请认定初级中学、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并应当具有相当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中级及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根据《教师资格条例》、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普通高校三年级以上学生可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试通过但未取得毕业证书前,尚不具备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学历条件。普通高校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可在毕业前最后一学期申请认定相应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将在申请人取得毕业证书后做出认定结论和制发教师资格证书。
(二)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并取得考试合格证明(在规定有效期内)。
(三)达到普通话水平测试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取得相应等级证书。
(四)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申请人须按照《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调整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的通知》(教资字〔2010〕15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要求及《山东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及操作规程》(鲁教人字〔2001〕22号)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参加体格检查,体检结论为合格。
(五)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能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
(六)申请教师资格的“任教学科”应与报考面试科目一致,其中,申请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课、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类别教师资格,申请“任教学科”还应与所学专业一致。
三、认定机构
幼儿园、小学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由申请人居住地、户籍或就读学校所在地的县(市、区)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或行政审批服务局)认定;本批次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由烟台市行政审批服务局认定。
四、申请流程
(一)网上申报
1.申报时间。
烟台市2019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第2批次网报时间为:2019年6月21日8:00—6月27日17:00,认定机构现场审核确认前已通过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和面试),在7月10日前能够取得毕业证书的申请人可在本批次进行网上申报。我市教师资格认定工作须在国家、省统一的认定系统和规定的认定计划时间内完成,未在规定时间取得和提交毕业证书的申请人认定机构将无法予以受理。
2.申报网址。
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从“教师资格认定网报入口”进行申报,申报时应按网站提示选择相应现场审核确认点。
3.认定机构和现场确认点
申请高中、中职、中职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人员选择烟台市行政审批服务局为认定机构,选择烟台市财会培训中心为现场确认点;申请初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选择户籍、居住所在地的或学校所在地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行政审批服务局)为认定机构,并按要求选择确认点,各确认点地址及确认时间如下:
认定机构 |
认定时间 |
现场确认点及地址 |
咨询电话 |
认定机构网址 |
烟台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 7月1日-8日8:30-11:30 14:00-17:00 | 烟台市财会培训中心三楼会议室 (烟台市海韵路12号) 乘车路线:17路、10路、59路财会培训中心下车 | 6631625 | http://spj.yantai.gov.cn/col/col33082/index.html “烟台教师”“烟台政务服务”微信公众号 |
芝罘区 行政审批服务局 | 7月15日-25日 8:30-11:30 14:00-17:00 | 芝罘区教师进修学校 (烟台市芝罘区朝阳街86号) 乘车路线:3、6、11、17、18、28、43、45、46、50、K61路、高铁巴士1号线至烟台日报社下车向南50米。 | 6226088 | http://spj.yantai.gov.cn/col/col33082/index.html “烟台教师”微信公众号 |
福山区 教育和体育局 | 7月8日-12日 8:30-11:50 14:00-17:30 | 福山区政务服务中心一楼东综合事务区五号窗口 乘车路线:35路、36路、301路 | 3029356 | http://spj.yantai.gov.cn/col/col33082/index.html “烟台教师”微信公众号 |
牟平区 教育和体育局 | 7月9日-11日 8:30-11:30 14:00-17:00 | 烟台市牟平区正阳路368号政务服务中心3楼(南楼) 行车路线:牟平区乘坐617路公交车至市民办事中心站点下车。 | 3397526 4214467 | http://www.muping.gov.cn/ “烟台教师”微信公众号 |
莱山区 行政审批服务局 | 7月15日-19日 7月22日-26日 8:30-11:30 14:00-17:00 | 莱山区金贸大厦2楼政务服务中心大厅 (迎春大街170号) 乘车路线:5路、19路、53路、55路、56路、57路、58路、86路东方海洋天和大厦下车。 | 6793756 | http://spj.yantai.gov.cn/col/col33082/index.html “烟台教师”微信公众号 |
长岛县 教育体育局 | 7月2日-4日 9:00-11:30 | 长岛县教体局 县府街175号 | 3211149 | http://spj.yantai.gov.cn/col/col33082/index.html “烟台教师”微信公众号 |
龙口市 行政审批服务局 | 7月10日-12日 8:30-11:30 14:00-17:00 | 龙口市政务服务中心三楼(港城大道572号文化广场三楼东头3号窗口) 乘车路线:2路、9路、10路、18路至文化广场站下车路南。 | 8578256 | http://www.longkou.gov.cn/ |
莱阳市 教育和体育局 | 7月11日-13日 8:30-11:30 14:00-17:30 | 莱阳市教育和体育局政工科1号楼1409室 (莱阳市梅花街57号) | 7269935 | “烟台教师”微信公众号 |
莱州市 教育和体育局 | 7月2日-4日 8:30-11:30 14:30-17:30 | 莱州市教育和体育局 (文化东街743号) 乘车路线:1路、13路车烟信站下车。 | 2279393 | http://www.laizhou.gov.cn/ http://www.莱州市教育体育局.政务.cn/ “烟台教师”“莱州教育”微信公众号 |
蓬莱市 教育和体育局 | 7月3日-6日 8:00-11:30 14:00-17:00 | 蓬莱市政务服务中心教体局窗口。 (蓬莱市南环路136号) 乘车路线:4、7、11路车至政务中心站点下车。 | 5645351 | http://spj.yantai.gov.cn/col/col33082/index.html “烟台教师”公众微信号 |
招远市 教育和体育局 | 7月9日-11日 8:00-11:00 14:00-17:00 | 招远市政务服务中心三楼327号窗口 (温泉路111号) 乘车路线:市内乘3路公交车大秦家方向,首饰城下车。 | 8166727 | http://www.zhaoyuan.gov.cn/col/col28485/index.html “招远市教育体育局”微信公众号 |
栖霞市 行政审批服务局 | 7月10日-12日 8:30-11:30 14:30-17:30 | 栖霞市政务服务中心6楼623窗口 乘车路线:7路公交车政务服务中心站下车。 | 5263132 | http://ytqxzwfw.sd.gov.cn/qxs/public/index |
海阳市 行政审批服务局 | 7月9日-12日8:30-11:30 14:00-17:00 | 行政审批服务局1楼北厅23号窗口 (海阳市济南路91号) 乘车路线:5路、11路到政务服务中心站点下车。 | 3221887 | http://ythyzwfw.sd.gov.cn/hys/public/index http://www.haiyang.gov.cn/ |
(二)体格检查
教师资格申请人在规定时间内,需持本人身份证、《烟台市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格检查表》空白表格(提前将检查表中姓名、性别、申报学段及学科、身份证号、联系方式填写完整),粘贴本人与网报同底板近期免冠1寸彩色照片,自行到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进行体检。参加体检人员前一天避免喝酒、熬夜、过度劳累,需空腹体检,即在体检的前一天晚上10点以后不得进水进食。体检完毕后,由体检医院在《烟台市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格检查表》上完整填写体检结论并盖章确认,体检结论应为合格,孕妇透视检查项目可向体检医院出具妊娠证明免予检查,妊娠证明贴在体检表背面。接到医院体检复查通知的人员,需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医院进行二次体检。体检合格人员在医院规定时间内,自行到体检医院领取《烟台市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格检查表》,待申请教师资格现场确认时与其它申请材料一并提交。体检结果只在本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中有效。
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在受理教师资格申请材料时对体检表进行审查,如发现缺漏项目及结论不确切、填写不清楚的情况,可以要求申请人进行补查。
体检医院名单如下:
体检医院 | 体检时间 | 咨询电话 |
烟台芝罘医院 (芝罘区青年路51号芝罘医院东头健康管理科) | 6月24日-7月13日 (周一至周六上班)7:30-10:00 | 0535-2960282 |
烟台业达医院 (开发区泰山路11号,门诊楼6楼622房间) | 6月21日-7月2日(周六周日不上班) 7:30-9:15 | 0535-6108592 |
莱山区第一人民医院 (莱山区港城东大街1181号妇产科住院楼二楼体检中心) | 6月25日-6月28日7:30—9:00 | 0535-6716760 |
滨州医学院烟台附属医院 (牟平区金埠大街717号健康体检部) | 6月21日-28日 7:30—9:00 | 0535-4770469 0535-4770458 |
海阳市中医院 (海阳市新元广场北中医院5楼) | 7月2日-7月6日 7:30-11:30 | 0535-3109682 |
莱阳市妇幼保健和计划生育中心 (莱阳市旌旗西路378号) | 7月1日-10日 7:30-9:30 | 0535-7181815 |
栖霞市人民医院 (栖霞市民生路259院门诊科) | 6月24号-6月29号 上午7:30-11:00 | 0535-3376572 |
蓬莱市中医医院 (蓬莱市南环路132号) | 6月21日-7月5日 (周六周日休息) 上午7:00-9:00 | 0535-5667361 |
长岛县人民医院 (长岛县长山路37号) | 6月21日-28日 8:20-9:00 | 0535-3212054 |
龙口市人民医院 (环城北路1366号龙口市人民医院门诊楼一楼东头健康查体科) | 6月21日-22日 6月24日-28日 8:30-9:00 | 0535-8776899 |
招远市中医医院 (招远市东城新区温泉路与泉山东路交汇处二楼健康体检科) | 6月24日-6月29日 7:30-9:00 | 0535-8160720 |
莱州市妇幼保健院 (莱州市文化东街788号,保健院2号楼4楼查体中心) | 6月21日-6月28日 7:30-9:00 (周六周日不上班) | 0535-2871100 |
(三)现场确认网上预约
申请人6月21日-7月1日8:00-20:00登陆http://ytzwfw.sd.gov.cn:8185/进行现场确认预约,统一用A4纸打印预约号单。
(四)现场确认
申请人完成网报及网上预约后,在预约时间内,到相应的现场确认点提交教师资格申请材料。申请人因故无法亲自提交申请材料的,可委托他人持全部申请材料、委托书、申请人和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代为办理。
教师资格申请材料如下:
1.二代身份证(需在有效期内)原件。
2.学历证书原件,国(境)外学历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认证书》的原件。学历信息经过学信网电子信息比对的可不提交。
特别提示:在审核材料过程中,对于国家认定信息系统无法直接比对验证的学历(中等职业学校学历除外),申请人须提交《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在学信网在线申请),否则视为不合格学历将不予受理。建议申请人提前在学信网验证学历,无法验证的及时申请认证报告。
3.《烟台市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格检查表》原件(当次有效,见附件1)。
4.《个人承诺书》(申请人在网上申报界面下载打印、本人签名拍照后,在填写申报信息时按程序要求上传)。
5.考试合格证明(由申请人在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ntce.neea.edu.cn)上自行打印,认定系统能验证通过的可不提交)。
6.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相片1张(正规证件相片,用以办理教师资格证书,应与网上申报时上传相片同底版,相片背面写明姓名、身份证号、学科、学段)。
7.在户籍所在地申请认定的,提交本人户口本或集体户口证明原件;在居住地申请认定的,应当提交有效的居住证原件;以就读学校所在地申请认定的,提交注册信息完整的学生证原件。
申请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类别的申请人,除提供以上资料外,还需提供相当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职称证书或中级及以上工人技术等级的资格证书。
认定系统无法验证申请人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的,需现场审查验证取得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
(五)认定和领取证书
各认定机构完成现场审核工作后,将依据审核情况做出认定结论,并为符合认定条件的申请人制发教师资格证书。证书领取时间请查阅各认定机构网站(官方微信、QQ群)发布的证书领取通知。本批次申请高中、中职、中职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人员的证书原则上统一采取免费邮寄方式发放。
五、其他事项
(一)其他未尽事宜详见各认定机构网站发布的通知公告,请申请人务必及时查阅,以免错过认定机构的工作安排。
(二)请申请人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进行网上申报和现场审核等,因错过申报时间、选错认定机构或现场确认点、申报信息有误或提交材料不全等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申报工作的,认定机构将不再受理,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三)申请人应如实提交相关材料,故意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的将依据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附件2:委托书样本.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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