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航
短信预约 教师资格考试动态提醒 立即预约

请输入下面的图形验证码

提交验证

短信预约提醒成功

2019内蒙古教师资格认定考生违规拟处理决定(二)

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2019-05-05 13:44:32浏览25 收藏10
摘要 内蒙古将教师资格认定考试后经录像回放认定的违规考生考场号、座位号、考生号、违规事实以及相应的处理依据和拟处理决定公告如下,下列考生如对所认定的违规事实存在异议,在规定时间内可提出陈述。

根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第九条、第二十五条规定,现将教师资格认定考试后经录像回放认定的违规考生考场号、座位号、考生号、违规事实以及相应的处理依据和拟处理决定公告如下,下列考生如对所认定的违规事实存在异议,自本公告之日起7日内,向本人所参加考试的考点所在的盟市招生考试机构提出陈述、申辩意见并提供相应事实、理由和证据材料,也可向我中心直接提出陈述、申辩意见。逾期未提出陈述、申辩的,视为放弃此项权利,届时,我中心将依法依规作出正式处理决定。内蒙古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联系电话:0471-3261805 传 真:0471-3261714-803。

点击下载>>>

内蒙古教师资格认定考试考生违规情节及拟处理决定.docx

环球网校友情提示:以上内容是环球网校教师资格频道为您整理的《2019内蒙古教师资格认定考生违规拟处理决定(二)》,点击下面按钮免费下载更多精品备考资料。

资料下载
历年真题
精选课程
老师直播

注册电脑版

版权所有©环球网校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