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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报名即将于4月16日开始,宝鸡市考试管理中心提醒各位考生认真阅读陕西省面试报名公告,重点注意以下事项:
一、报名流程及方式
面试报名流程为:网上报名→现场信息确认→网上缴费。符合条件的考生须按照面试报名流程,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报名程序,逾期不再办理。
(一)网上报名
时间:2019年4月16日8∶00至19日18∶00
网址: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ntce.neea.edu.cn)
(二)现场信息确认
时间:2019年4月16日至20日17∶00
宝鸡市确认地点:宝鸡市教育中心传薪楼(金台区大庆路29号)
(三)网上缴费
时间:2019年4月17日8∶00至21日12∶00
注意:完成网上缴费,方为报名成功。在规定时间内未完成网上缴费的,视为放弃面试。
二、报考条件
按照《陕西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暂行办法〉实施细则》规定,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可报名参加陕西省中小学教师资格面试:
(一)身份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户籍或人事档案关系在陕西省的申请人以及驻陕全日制普通高校在校生(在校三年级及以上学生和在读研究生)。
2.在内陆(大陆)学习、工作和生活的港澳台居民,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根据自愿原则,可申请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
(二)品德条件:
遵守宪法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
(三)身体条件:
身心健康,符合陕西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考试当年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
(四)学历条件:
1.报考幼儿园和小学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国民教育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2.报考中等学校(含初级中学、高级中学和中等职业学校,下同)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国民教育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3.报考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国民教育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且具有相当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中级及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三、考区选择
社会考生:户籍或人事档案关系在陕的社会考生按照户籍或人事档案关系所在地选择考区;
在校生:驻陕普通高校在校生凭学校学籍管理部门出具的在籍学习证明按照学校所在地选择考区。
注意:
1.全省报考中职专业课和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考生统一选择西安考区。
2.全省报考初中、高中、中职文化课类别“心理健康教育”、“日语”、“俄语”学科和小学类别 “心理健康教育”、“信息技术”、“小学全科”学科的考生统一在陕西师范大学考区3确认。
四、现场信息确认材料:
(一)户籍在宝鸡的社会考生:
提供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户口本或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二)人事档案关系在宝鸡的非陕西户籍社会考生:
提供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人事档案托管证明》;
(三)驻宝鸡普通高等院校符合报名条件的在校考生:
提供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学校学籍管理部门出具的《学籍证明》。
注意:《人事档案托管证明》和《学籍证明》由考生在网上自行下载,须加盖有关单位印章。
五、面试时间及科目
面试科目执行教育部幼儿园、小学、初中及高中面试大纲(考生可登陆 ntce.neea.edu.cn查询),中职文化课类别面试大纲目前参照高中类别执行。
笔试科目201A、202A合格的考生,面试仅限于报考小学类别音、体、美专业科目;笔试科目301A、302A合格的考生,面试仅限于报考初中、高中、中职文化课类别音、体、美专业科目。201、202、301、302科目合格且成绩在有效期内可替代对应的20 1A、202A、301A、302A科目成绩,可选择报考音、体、美专业科目。
六、其他注意事项:
(1)考生须本人通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上报名系统进行报名,并对所填报的个人信息和报考信息准确性负责,如有违反而造成信息有误,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2)2019年上半年之前笔试合格的考生,在面试报名前需要重新进行注册和填报个人信息,重新注册操作不影响考生的面试报名资格。2019年上半年笔试合格的考生不用重新注册
(3)考生个人网上报名完成后,报名网页显示为“待审核”状态;考生经过现场确认后,报名网页则显示为“审核通过”。
(3)考生学历证书遗失的,可提供学信网出具的带有二维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附件1.人事档案托管证明
附件2.学 籍 证 明
宝鸡市考试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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