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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教师资格条件》(国务院令第188号)、《<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10号)、《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8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黑教师函【2018】652号)及《黑龙江省教育厅关于开展高校教师师德专题培训的通知》(黑教办函【2018】135号)等文件要求,为做好我校2018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教师资格认定对象和条件
(一)认定对象
我校尚未认定高等学校教师资格同时参加2018年师德专题培训并成绩合格的专业技术人员。
(二)学历条件及专业要求
拟申请认定高等学校教师资格人员必须具备研究生或大学本科学历。
二、网上申报及现场确认
(一)网上报名
2018年12月3日—12月9日为网上申报时间。在此期间,我省将开通中国教师资格网受理本省高校教师资格认定网上申报窗口。具体申报办法:
1.符合认定范围人员,按照上述规定的申报时限,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网址:http://www.jszg.edu.cn)根据提示进行高校教师资格认定网上申请报名。
2.高校教师资格申请人选择“未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网报入口(绿色)”进行申报。网上申请报名人员要仔细阅读注意事项,准确、如实填写申请人信息,下载并打印《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A3纸套印2份)。网上申报时“工作单位”必须填写“东北农业大学”。
3.我校申请人选择本单位为现场确认点。
4.申请人提供的所有个人信息要保证准确无误,不得提供不实或虚假信息。因个人信息虚假或不实造成资格申请不能认定的,后果由申请人承担。
(二)现场确认
申请人必须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现场确认,过期将无法补报和确认。申请人必须在提交注册信息后才能进行现场确认,如没提交注册信息,视为网上申报无效,无法现场确认,直接导致无法认定。
现场确认时间为2018年12月10日下午--11日全天,地点:东北农业大学人事处师资科(主楼829室),请携带两份打印的“申请表”、本人身份证。
三、有关政策及要求
(一)关于“教师教育教学实践能力”、“教师职业道德”面试测评
由校内各院(部)组建教师资格认定老师考核小组(成员不少于5人),对申请认定教师资格者进行“教师教育教学实践能力 ”和“教师职业道德”考核测评,测评时使用《教师教育教学实践能力测试标准及评分表》(见附件)和《东北农业大学教师职业道德评价表》(见附件)。测评意见分别填写在该《评分表》和《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相应栏中。
1.已聘任教授、副教授职务或者具有博士学位人员申请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者,可以不参加教育教学实践能力测试,但需参加“教师职业道德”考核测评。
2.具有其他类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申请教师资格者,而且具备相应层次教师资格的认定条件,并且一直在岗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各单位可自行确定教育教学测试办法。
3.具有其他系列副高级和老师专业技术职务者,并且一直在岗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申请教师资格者,在具备相应层次教师资格认定的其他条件,各单位可自行确定测试办法,但必须提供近几年的教学笔记、案例和从事教学工作的材料。
4.其他类中级专业技术人员及助教申请教师资格者,必须按照文件规定进行能力测试,要严格依据《黑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考察标准与办法(试行)》(黑教师[2004]81号)的规定和《教师教育教学实践能力测评标准及评分表》执行。
5.学生工作处负责全校学生思政系列教师的教育教学能力的测试和“教师职业道德”考核测评。
(二)关于身体检查
凡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按规定必须进行身体检查,经与我校校医院协商,申报人员于2018年12月8日至9日到校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为260元,请各位申报人员先到校医院一楼挂号处交费,然后再进行体检,体检结束后请将体检表交到校医院二楼体检中心,待医生撰写好体检结论后由本人于12月10日取回体检表。
(三)关于普通话水平测试
除已聘任教授、副教授职务或具有博士学位人员外,其他人员均需参加普通话水平测试,并达到国家语言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标准》二级乙等以上水平。
四、我校教师资格认定相关工作时间安排(见附件)
五、申请认定教师资格者需提交的材料
(一)由本人填写的《教师资格认定档案袋》(一式一份,一张免冠照片贴在档案袋左上角)和《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两份,A3纸套印);
(二)身份证复印件;
(三)学历证书复印件;
(四)专业技术职务聘书复印件(无聘书人员由人事处统一开具职称证明材料);
(五)《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复印件;
(六)《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双面打印);
(七)《教师资格申请人员思想品德鉴定表》;
(八)《教师教育教学实践能力测评标准及评分表》;
(九)《东北农业大学教师职业道德考核评价表》;
各有关单位办公室请于2018年12月12日将申请人材料统一上交人事处师资科。
院(部)须审核上述(二)-(五)项材料的原件,并在复印件上标注“与原件核对无误”字样及加盖院部公章。
特别提示:
(1)教师资格认定网上申请时间为2015年12月3日——12月9日,请各位老师在规定时间进行网上报名,过期教育部将关闭网络认定系统,今年将无法进行教师资格认定。
(2)现场确认时间为2018年12月10日下午--11日,地点:人事处师资科(主楼829室),请携带两份打印的“申请表”、本人身份证。
联系人:宫大宁 窦大昶
联系电话:55190332 55191989
地点:人事处师资科(主楼829室)
电子邮箱:59186089@qq.com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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