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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省教育厅的统一部署,2018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即将开始。根据《贵阳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8年秋季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筑教办发〔2018〕208号)文件精神,为确保我区本年度秋季教师资格认定工作顺利开展,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教师资格认定申请基本要求
1.凡具备《教师法》规定的学历,热爱教育事业,有志于从事教师职业,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中国公民,均可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2.具备下列条件,经认定合格的,可以取得相应类别的教师资格。
(1)具备《教师法》规定的相应学历要求。
(2)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
(3)有教育教学能力,包括:
具备承担教育教学工作所必须的基本素质和能力,修学教育学、心理学等课程并考试合格,参加教育教学实践合格,或者参加全国统考合格的;
普通话水平达到国家规定的标准;
具有良好的身心素质,在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体检合格。
3.根据教师资格种类和教育行政部门认定权限,乌当区教育局负责对申请“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小学教师资格”、“幼儿园教师资格”的乌当区的申请人(含乌当区户籍、人事档案在乌当区、办理了乌当区居住证明且在有效期内的社会人员)进行认定。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认定申请,由“市指导中心”(贵阳市电大内,电话:85512619)直接受理。高校在读学生在毕业前最后一个学期方可申请认定,不在本次认定范围。
二、乌当区教育局2018年秋季教师资格认定申请流程安排
1、申请人准备材料及网上申报
网上申报时间:2018年9月24日—2018年10月31日(9:00-17:00)
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在准备申请材料的同时可自行登录中国教师资格
网(http://www.jszg.edu.cn)进行个人网上申报,根据是否参加全国统考选择报名入口,按属地原则选择相应的教育局现场确认点。乌当区面向社会认定申请初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的人员,请选择:认定机构—“乌当区教育局”,现场确认点—“乌当区教育局”。
截止日期后,不得修改或补报。
2、资格初审、预登记。
资格初审及预登记时间:2018年10月29日—11月6日9:00—16:30(双休日、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符合条件的申请人持本人学历证书,2013年以前(含2013年)入学的全日制师范类毕业的申请人员须提供修学教育学、心理学及教学实践成绩合格的证明材料,其他申请人员须参加全国统考,持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二级乙等及以上等级的普通话等级证书(原则上要求在五年有效期内);身份证及户口薄(或户籍、有效期内的居住证等有关材料),到乌当区教育局人事科进行资格初审、预登记,领取教师资格认定申请档案袋,按要求完成体检、思想品德鉴定等。
3、现场确认及资格复审
现场确认时间:2018年11月7日----11月15日 9:00-16:30(双休日、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申请人在完成网上申报及申请资料准备后,到乌当区教育局人事科进行现场确认、资格复审、核对网报信息等。
4、教师资格证书领取时间另行通知。
三、其他
乌当区教育局人事科联系方式
地址:乌当区育新路行政综合楼20楼2004室
电话:0851—86410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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