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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秋季巴中市巴州区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公告

环球网校·2018-10-15 09:30:09浏览51 收藏25
摘要 2018年秋季巴中市巴州区教师资格认定,网报时间:2018年9月25日至2018年10月31日,每天7:30—23:30,请大家按时进行教师资格认定。

根据《四川省教育厅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2018年秋季市(州)、区(市、县)教师资格实施工作安排的通知》(川教资〔2018年〕03号)文件要求,现就我区2018年秋季开展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认定范围

户籍或固定工作单位在巴中市巴州区内,男不超过60周岁、女不超过55周岁。

二、认定权限

巴州区教育科技体育局受理认定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小学教师资格、幼儿园教师资格。

三、网上报名时间

2018年9月25日至2018年10月31日,每天7:30—23:30。

四、网上报名流程

(一)申请人在网报时间内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按照网站提示填报信息并上传照片。

(二)核对所填报信息。

(三)确认无误后提交填报信息。

(四)提交成功后,系统生成报名号,申报人需记好报名所填写的姓名、身份证号、密码及报名号,这些信息是以后修改报名信息及现场确认时的重要查询内容。

(五)申报人如实填报并下载打印《教师资格申请表》《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

(六)报名结束后,请点击“退出”按钮关闭报名页面,以免报名信息被他人更改。

五、现场确认

(一)现场确认时间

2018年10月23日至2018年11月1日

(二)现场确认地点

巴中市巴州区政务服务中心教育科技体育局窗口,逾期不再受理。

(三)现场确认需提交的资料

《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两份(网报成功后,自行打印);

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或本人工作单位出具的对本人思想品德鉴定材料(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一份(“中国教师资格网”上有统一格式,请自行下载);

近期一寸免冠半身彩色近照2张,与网上报名时上传的电子照片同版本、同底色(教师资格证书使用);

师范类专业毕业的申请者,还需提交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课程考试成绩单和教育教学实习鉴定表复印件一份(复印件上必须加盖档案管理部门的印章);

非师范类专业毕业的申请者,还需提交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自考合格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初中:教育学B、教育心理学B,小学:教育学C、教育心理学C,幼儿:教育学D、教育心理学D)。

凡非师范类专业毕业的申请者和申报的学科与学历专业不一致的申请者,必须参加讲课测试,讲课测试时需自行准备好《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审查表》二份(贴好照片),《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标准》七份,《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面试测评标准》七份。以上表可在四川教育网教师资格认定栏下载。

参加全国教师资格统一考试(简称“国考”)合格人员提供教育部考试中心核发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自2016年起不再统一发放《合格证明》,改由申请人从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上自行下载打印),国考人员不再提供以上7、8、9项规定的条件。

六、基本素质能力测试

(一)测试时间

2018年11月3日上午7:40到区教师进修学校抽签排序。

(二)测试地点

区教师进修学校(回风大道巴州区法院斜对面)。

(三)测试对象

非师范类毕业生和申报学科与所学专业不一致的申报人员。

(四)测试形式

说课。测试人员根据所申报学段学科,自行准备说课内容,时间不超过15分钟。

七、体检

根据《四川省教育厅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开展我省2017年秋季教师资格认定通知》(川教资〔2017〕04号)、《四川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管理的通知》(川教函〔2014〕45号)文件要求,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由我局统一组织,同一时间在指定的符合条件的医院进行。体检标准按照《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的通知》(川教〔2004〕295号)、《四川省教育厅关于调整〈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川教〔2007〕102号)、《四川教育厅关于调整〈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有关条款的通知》(川教〔2010〕26号)执行。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被体检对象自行承担。

(一)体检时间

2018年11月4日(上午8:00在医院大厅领取体检表)。

(二)体检地点

巴州区第二人民医院(江北大道交警支队旁)。

(三)注意事项

体检人员当天早晨应禁食、禁饮,B超检查、抽血样后方可进食。

体检人员须自带上身份证和网上报名时上传的电子照片同版本、同底色的一寸免冠半身彩色近照2张(体检表使用)。

体检时要听从工作人员及体检医院医生安排,有序参加体检。

体检结束后,工作人员统一收取体检表,并存入档案。

未能按规定时间到现场确认、参加能力测试、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

咨询电话:0827—5200136

附件:

四川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和认定衔接办法

关于2018年秋季开展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公告(王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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