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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我市正式启动2018年度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
教师资格认定需要符合思想品德条件、学历条件、普通话条件等,我市网上申报时间为4月20日-6月18日(逾期网络受理系统将自动关闭)。符合条件的申请人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进行网上报名。其中,持有“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申请人从“全国统考合格申请人网报入口”进行教师资格申请报名注册及认定进度查询;符合《安徽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与认定政策解释口径》直接认定条件的师范教育专业毕业生从“未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网报入口”进行报名注册及认定进度查询。在市教育局申请高中(中职)教师资格证人员,现场确认时间6月19日至20日;其他确认点现场确认时间由各确认点安排。
据悉,在我市申请认定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等,认定范围及对象是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人员(含5月份参加2018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并取得合格证明的人员)或符合直接认定条件的人员。具体包括:户籍或工作单位在淮北市的人员;持有有效淮北市居住证的人员;淮北市内普通大中专院校全日制在读学生和全日制在读研究生(在毕业前最后一个学期申请认定,包括户籍未迁至淮北市内就读学校的);就读于外省(市、区)普通高等学校、户籍在淮北市的全日制在读学生和全日制在读研究生(在毕业前最后一个学期申请认定)。
从2016年1月1日起,原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教育学(一)和心理学两科合格证书,不再作为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的依据。申请任教学科与其所学专业不一致的教师资格时,须参加国家教师资格考试。非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生(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成人高考、网络教育、电大等)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时,须参加国家教师资格考试。幼儿园、小学、初中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由申请人户籍所在地县(区)教育主管部门受理;高中及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审核认定工作,由申请人户籍所在地市教育局受理;高校应届毕业生(在读非应届毕业生不得申请)由所在高校受理申请,并按教师资格种类由市或县(区)教育主管部门审核认定。
市教育主管部门将加强申请人的学历、思想品德等条件审核,特别是对安徽省启动考试改革试点后、截止2013年12月31日在校就读和已经毕业的普通大中专院校全日制师范生申请直接认定的条件进行严格审核,符合直接认定条件的全日制普通大中专院校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生,可以按照原办法直接申请认定任教学科与其所学专业相一致的中小学教师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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