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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省教育厅和台州市教育局统一部署,我市从3月下旬开始开展下半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申报方式
2018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认定采用网上申报方式,网址为:www.jszg.edu.cn。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为全国统考合格认定申请人。
二、教师资格认定程序、时间安排
程序 | 时 间 | 对 象 | 说 明 |
网上 申报 |
3月28日至 4月2日 (每个工作日的8:30至20:00) |
已取得国家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笔试、面试都合格者)人员 | 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选择“全国统考合格申请人网报入口” 注: (1)网上申报时,通讯地址必须填写快递能寄到的详细地址,如因地址不详或不实, 教师资格证无法寄达的,责任自负. (2) 怀孕者,建议选择下次申请(详见“体检”说明) |
现场 确认 |
4月11日- 4月13日 (8:00-11:30 14:00-17:00) |
已取得国家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笔试、面试都合格者)人员 | 带齐申请材料(见下),到临海市政府办事大厅三楼330号(职业资格资质综合窗口)办理审核手续 |
体检 | 4月17日7:00 | 已取得国家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并已在网上申报的人员 | 空腹,带体检费、与网上报名相同照片1张到指定 医院体检(现场确认时通知)。复检者按体检中心规定时间参加复检,否则,视作自动放弃。 Δ (怀孕者,建议选择下次申请,不建议怀孕参加体检,申请人坚持要参加胸透等所有项目体检的,须充分征求家人和医生意见,告知体检负责人,并按医院规定办) |
审批 公示 |
4月28日后 | 经教师资格老师审查委员会审查,拟认定人员名单在临海教育网(http://linhai.tzedu.org/)公示 | |
发证 | 5月8日后 快递寄达 |
网上申报时,通讯地址必须填写快递能寄到的详细地址,如因地址不详或不实,教师资格证无法寄达,责任自负 |
三、申请对象
申请认定教师资格实行属地管理原则。
户口或工作单位(具有人事档案管理权)在临海市的人员,以及户口不在临海市,但人事档案挂靠临海市人才交流中心的人员,均可向临海市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提出申请。
户口和人事档案均不在临海市的人员应回户籍所在地提出申请。
四、现场确认随带材料
地点:临海市政府办事大厅三楼330号(职业资格资质综合窗口)
序号 | 上交材料名称 | 说 明 |
(1) | 《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2份 | 网上填报申请信息后打印,且必须复印成一张A3纸正反面,并在申请表内的“承诺书”上签字确认再上交 |
(2) | 思想品德鉴定表1份 | 在职人员由工作单位填写并盖章;非在职人员由户籍所在地镇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填写并盖章 |
(3) | 户口簿原件、复印件或人事档案所在的单位(或人才交流中心)人事档案证明 原件 (户口复印A4纸,户主页印在上方,本人页印在下方) | 收户口复印件1份,原件审核后归还,或收人才交流中心人事档案证明原件 |
(4) | 身份证 原件和复印件 (A4纸,国徽页印在上方,身份证号页印在下方,并复印在户口复印件反面) | 收复印件1份,原件审核后归还 |
(5) | 学历证书 原件和复印件 | 收复印件1份,原件审核后归还 |
(6) | 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 原件和复印件 (复印在学历证书复印件反面) | 收复印件1份,原件审核后归还 |
(7) | 国家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笔试、面试都合格) | 收复印件1份,原件审核后归还 (2015年下半年后的,收网络打印版1份) |
(8) | 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或者工人技术等级证书的 原件和复印件 | 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人员须提供 |
(9) | 与网上报名相同的近期正面半身免冠(小)二寸黑白或彩色证件照4张(自拍照不允许) | 4张: 现场确认时上交办证1张;体检时带1张贴于体检表中;2份申请表中如打印的照片不清,则各贴1张 |
五、注意事项
1、仔细阅读“2018年上半年临海市申请认定教师资格流程”,并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报和带相关资料到现场确认;
2、进入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按照网站提示进入教师资格网上申报系统,根据系统提示填写报名信息(“毕业学校”的填写以毕业证书中所盖公章学校的名称为准,“通讯地址”必须填写快递能寄到的详细地址)。核对所填报的信息;确认无误后提交申请信息(只点“保存注册信息”,表示申请信息并未提交给认定机构,要等系统提示“申请信息提交成功”才可返回详细信息页面);
3、信息要填满填对,并牢记密码和报名号等;
4、如实填写所有的报名信息,申请人填写信息和上传照片出现不一致情况,或通讯地址不详、不实,教师资格证无法寄达,责任自负。
★5、“认定机构”的选择
(1)申请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的“认定机构”选临海市教育局;
(2)申请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认定机构”选台州市教育局。
★6、“现场确认点”的选择
所有申请人均选择“临海市教育局”为现场确认点。
六、咨询地点和电话
4月11日-13日咨询临海市政府办事大厅三楼330号(职业资格资质综合窗口)85309560
其余时间咨询临海市高埠路2号市教育局四楼85311962
2018年上半年临海市申请认定教师资格流程
1、网上申报 (供参考,以网上报名时教师资格认定流程指令提示为准)
特别说明: 怀孕者,建议选择明年申请(详见“体检”说明)。
(1)全国统考合格申请人于3月28日至4月2日(每个工作日的8:30至20:00)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点击网站首页右侧“全国统考合格申请人网报入口”后,再点击“注册”,进入资格认定申报系统。
(2)网上注册---阅读“申报人必读”,并接受网上申报协议:“已阅读并完全同意”---下一步……;
(3)准确、如实填写申请人详细身份信息(“毕业学校”的填写以毕业证书中所盖公章学校的名称为准,“通讯地址”必须填写快递能寄到的详细地址);
(4)选择认定机构。临海户籍或人事档案在临海的申请人须严格按规定, 选择相应认定机构申请认定相应的教师资格(具体如下):
申请 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的“认定机构”选临海市教育局;
申请 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认定机构”选台州市教育局
(5)选择现场确认点-----临海市教育局;
(6)仔细阅读注意事项;
(7)上传照片。上传与办证(现场确认时交到认定机构)相同的正规证件照(照片文件类型为.jpg,例zhaopian.jpg,规格为宽114像素,高156像素,文件大小不得超过20KB,照片必须清晰、完整,近期正面半身免冠黑白或彩色证件照,不得上传自拍照);
(8)打印申请材料。点击页面右侧的“在线打印”或“下载打印”申请材料,并在申请表内的“承诺书”上签名确认。
《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要求复印成一张A3纸正反面,一式二份,注意页面次序,签名上交)。
“思想品德鉴定表”一式一份。
申请人填写信息和上传照片出现不一致情况,或通讯地址不详、不实,教师资格证无法寄达,责任自负。
申请人注册成功后,须妥善保管报名时所填写的姓名、身份证号、密码及报名号等。
2、提交申请材料、现场确认
所有申请人于4月11--13日,带下列申请材料到临海市政府办事大厅三楼330号(职业资格资质综合窗口)进行资格初审、现场确认:
《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2份、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1份、户口簿或人事档案证明、身份证(复印在户口复印件反面)、学历证书、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复印在学历证书复印件反面)、全国统考合格证、近期正面免冠二寸黑白或彩色证件照4张等(详见公告“四、现场确认随带材料”)
3、体检
4月17日早晨7:00,空腹,带体检费及与网上报名相同的照片1张,到指定医院参加体检(现场确认后通知申请人,体检表由医院提供),复检者按体检中心规定时间参加复检,否则,视作自动放弃。
Δ(怀孕者,建议选择下次申请,不建议怀孕参加体检,申请人坚持要参加胸透等所有项目体检的,须充分征求家人和医生意见,告知体检负责人,并按医院规定办)
4、认定机构认定
教师资格认定机构作出是否准予认定的结论。
5、公示、公布认定结果、打印证书
拟认定人员名单于4月28日后公示于临海教育网,公示期满一周后,由本市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向上级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报批,获批准后在临海教育网公布认定结果并打印证书。
6、证书送达
5月8日始,通过认定的人员,由工作人员根据申请人网上申报时所填写的详实地址,将教师资格证书寄送给申请人。
(网上申报时,通讯地址必须填写快递能寄到的详细地址,如因地址不详或不实,教师资格证无法寄达,责任自负)。
临海市教师资格认定咨询地点和电话如下:
4月11-13日咨询临海市政府办事大厅三楼330号(职业资格资质综合窗口)85309560
其余时间咨询临海市高埠路2号市教育局四楼85311962
临海市教师资格认定责任科室:临海市教育局人事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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