短信预约提醒成功
【摘要】2017年上半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证已认定完毕,现将领取教师资格证书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领取时间:
2017年8月7日—9日(上午9:00—11:20,下午2:30—5:00)
二、领取地点:
薛城区自考办
三、需提供的证件:
1.申请人本人领取:申请人本人携带身份证原件。
2.代人领取:代领人携带代领人身份证原件及申请人身份证原件(代领人身份证和申请人身份证复印在同一张A4纸上)。
四、特别提醒:
1.领取时认证核对姓名、身份证号码、教师资格证证书号码、证书序号(在教师资格证最后一页)
2.《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属重要资格凭证,领回后必须交存至个人人事档案。
3.对逾期不领的教师资格证书,责任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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