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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和教育厅有关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文件精神,我局对2017年春季期第二批申报教师资格人员的材料进行了严格审核,同意认定黎曦蔓等64位同志取得初级中学教师资格,曾阳等137位同志取得小学教师资格,蔡小容等89位同志取得幼儿园教师资格,现将桂平市2017年春季期第二批教师资格认定结果予以公告。
请通过认定的申请人员按以下要求领取教师资格证:
一、领取时间
2017年7月31日至8月18日(双休日、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00。
联系电话:0775-3321035,联系人:卢老师。
二、领取地点
桂平市政务服务中心(郁江东路民政大厦)四楼F厅综合窗口
三、领取时需带的凭证
(一)申请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领取教师资格证。
(二)代领者凭代领者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及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书(原件)领取。
特别提示:领取证书时,请认真核对《教师资格证书》内容,如有误,请当即说明并退还证书,按照另定时间修改后领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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