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航
短信预约 教师资格证书领取提醒 立即预约

请输入下面的图形验证码

提交验证

短信预约提醒成功

广州市天河区发放2017年高中教师资格证书公告

环球网校·2017-08-01 09:35:01浏览331 收藏165
摘要   根据《广州市教师资格认定办公室关于开展2017年春季中小学(含中等职业学校)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穗教资办〔2017〕1号)的要求,现将在天河区领取2017年春季(第一阶段)高中教师资格证书的具体事项

  根据《广州市教师资格认定办公室关于开展2017年春季中小学(含中等职业学校)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穗教资办〔2017〕1号)的要求,现将在天河区领取2017年春季(第一阶段)高中教师资格证书的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领证对象

  参加广州市春季高中教师资格考试在天河区认定并取得合格证书的人员(名单见附件),应届师范类考生在本校领取。

  二、领证时间

  2017年7月31日至2017年8月2日,每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00。

  三、领证地点

  天河区天府路1号天河区教育局4号楼2004室。

  四、需领取的材料

  教师资格证书1本、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1份。

  五、领证要求

  (一)本人领取证书时,需出示身份证原件。若委托他人领取证书,代领者需同时出示双方身份证原件及委托人亲笔委托书。

  (二)应届毕业生现场确认时未提供学历鉴定的,领证时需提供学历鉴定证明,如不能提供则不能领证。

  (三)《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应放入个人人事档案,不能私自拆封。

  (四)应按规定时间领取证书,逾期不领取者,视为自动放弃,不予保管证书。

  (联系人:许老师,联系电话:38622512)

智能题库免费下载:

\

  编辑推荐: 

  教师资格面试得高分需掌握的技能

  2017年中小学教师资格报考条件

资料下载
历年真题
精选课程
老师直播

注册电脑版

版权所有©环球网校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