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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教师资格条例规定,体检合格是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的必备条件之一。现就我县2017年上半年参加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人员申请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做如下通知安排。
一、体检对象与时间:
已在县政务中心二楼教育局窗口进行现场确认的2017年上半年参加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申请人员,体检时间为2017年7月21日(星期五)早上7:30。
二、体检地点:
霍邱县第二人民医院,地址:霍邱县城关镇南环路与海河路交叉口(花台小区对面)。
三、体检要求:
1、指定医院。参加体检必须按照县教育局安排的医院进行,指定以外的医院体检无效,严禁他人替检。
2、按时到达。体检时,不得饮食(保持空腹),到医院指定地方领取由县教育局验印体检表(照片加盖钢印)后进行。同时若需补交完善的其它申请材料一并带来上交。
3、缴纳费用。体检属有偿服务,根据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调整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的通知》(教资字[2010]15号)精神,对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增加指定检查项目(见体检表),费用另加。
4、服从安排。体检要按照医院规定和要求有序进行。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取消认定资格。
5、注意安全。请各位申请人员往返途中注意交通、饮食安全。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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