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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
第一节 《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1997年修订)
一、依法执教二、爱岗敬业三、热爱学生四、严谨治学五、团结协作六、尊重家长七、廉洁从教八、为人师表
第二节 《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2008年修订)
一、爱国守法——教师职业的基本要求 二、爱岗敬业——教师职业的本质要求 三、关爱学生——师德的灵魂 四、教书育人——教师天职和道德核心 五、为人师表——教师职业的内在要求 六、终身学习——教师专业发展的不竭动力
第三节 《中小学班主任工作条例》
一、制定背景
2009年8月12日,《规定》体现了两方面的精神:一是中小学班主任在中小学生思想道德建设和全面健康成长方面,发挥着特殊的作用,是学校中重要的具有专门性的工作岗位。二是中小学班主任在班级中承担着特别的教育职责和组织管理任务。其中包括全面关心教育学生,进行班级日常管理和班集体建设,开展班级活动,进行学生评价和沟通学校、家长和社会等。
二、具体内容与解读
职责与任务
第二章 教师职业行为
一、教师职业行为规范解读
教师思想行为规范、教师教学行为规范、教师人际行为规范、教师仪表行为规范、教师语言行为规范。
二、教师在教育活动中要处理好的几大关系
(一)教师与学生的关系
1.热爱学生2.尊重学生3.了解学生4.公平公正地对待学生5.严格要求学生
(二)教师与学生家长的关系
1.建立平等的沟系2.形成良好的沟通习惯3.尊重家长的人格4.教育学生尊重家长
尊重;理解;协作
(四)教师与教育管理者的关系
尊重;支持
第三部分 教育法律法规
第一章 教师的权利与义务
一、教师的权利
(一)教育教学权(基本权利)(二)学术研究权(三)指导评价权(四)报酬待遇权(五)参与管理权(六)进修培训权
二、教师的义务
(一)遵纪守法(二)教师的履行教育教学职责(三)对学生进行思想政治教育(四)爱护尊重学生(五)保护学生合法权益(六)提高业务水平
第二章 学生的权利保护
一、人身权
1.生命健康权2.隐私权3.人身自由权4.人格尊严权
二、财产权
三、受教育权
参加教育教学权、获得经济资助权、获得学业证书权、申诉起诉权、受完法定年限教育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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