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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口区教育局2017年第二批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已圆满结束,现将领取教师资格证书有关工作公告如下:
一、人员范围
申请本次初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且已通过人员。
二、领取时间
2017年7月14日至2017年7月18日,工作日时间,上午:8:00--11:30,下午14:00--17:30
三、领取地点
河口区教育局人事股
四、须持材料
(1)本人身份证(代领需持代领人身份证以及印有双方指纹的委托书)。
(2)应届毕业生须持毕业证书原件、复印件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五、注意事项
(1)领取人领证签字并核对证书的信息无误后方可离开。
(2)领取的证件包括:教师资格证书一本、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存档材料一份。
(3)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与证书具有同等效力,若教师资格证书遗失或损坏,必须凭《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原件按相关程序到发证机关申请补办,否则不予受理,请妥善存档保管。
咨询电话:36528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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