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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明区2017年面向社会批次教师资格(申请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小学教师资格及幼儿园教师资格)申请认定受理工作全部结束,现进入证书制证、发放阶段。南明区2017年面向社会教师资格认定(初中、小学、幼儿园)认定花名册详见附件。即将进入证书发放阶段,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证书发放时间:2017年7月10日—14日,9:00——11:30,13:00——16:30。逾期不领者需电话联系后方能领取(电话:85818499,罗老师)。
2、证书发放地点:南明区教育局人事科(南厂路504号,乘4路、38路终点站下车后往前走。)
3、相关要求:
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领取,应届毕业生持本人身份证外,还要携带本人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领取。
代领需要代领人有效身份证件、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委托函,应届毕业生还需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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