短信预约提醒成功
天津市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办公室将于2016年4月组织教育学、教育心理学单科补考,认符合补考报名条件后按规定时间完成网上报名和缴费,逾期不予补报。
参加考试人员范围
拟获得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等6种教师资格且符合认定教师资格相关条件的人员,具体认定条件参见《市教委关于做好天津市2015年面向社会认定教师资格工作的通知》(津教委办〔2015〕22号)。
考试层次
考试分中小学(含中等职业学校)、幼儿园两个层次,拟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高级中学、初级中学、小学教师资格的人员须参加中小学层次考试,拟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的人员须参加幼儿园层次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