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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郑州市教育局公布了“河南郑州市2015年教师资格省考面试报名通知”,通知中指出,2015年郑州市省考面试报名时间为2015年11月24日、25日,报名地点郑州师范学院东校区外语学院楼B521房间,12月24日-25日领取准考证,面试时间为12月26、27日。小编提醒广大考生,更多详情请认真阅读全文: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河南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和定期注册制度改革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教人〔2015〕501号)及省教师资格管理办公室《河南省教师资格管理办公室关于做好2015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省考面试相关工作的通知》(豫教资办〔2015〕6号)等有关文件精神,自2015年起,我市实行国家中小学(含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统一考试,为确保改革工作平稳顺利,现将郑州市省考面试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省考面试人员范围和条件
在郑州市申请中小学(含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省考面试的人员,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户籍或人事关系在郑州市境内,且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中国公民。
(二)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申请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申请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申请高级中学和中等职业学校(文化课、专业课)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申请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并具有相当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中级及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三)持有“河南省2014年教师资格教育理论考试合格证”原件。
二、省考面试报名、时间及地点
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报名、资格审核和缴费。
报名时间:2015年11月24日、25日两天 上午8:30—11:30 下午2:30—5:00
报名地点:郑州师范学院东校区外语学院楼B521房间(郑州市北大学城英才街与桂圆南街交叉口向东200米路北。95、962、B52路公交车文化路英才街站下车,156路英才街中段站下车,79路桂圆南街中段站下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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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郑州市教育局公布了“河南郑州市2015年教师资格省考面试报名通知”,通知中指出,2015年郑州市省考面试报名时间为2015年11月24日、25日,报名地点郑州师范学院东校区外语学院楼B521房间,12月24日-25日领取准考证,面试时间为12月26、27日。小编提醒广大考生,更多详情请认真阅读全文:
考生报名、资格审核时需提交以下材料:
(1)身份证原件及一份复印件(户籍在我市的考生另需补充提交居民户口簿;户籍不在郑州但人事关系在我市的考生,另需补充提交由用人单位缴纳的一年以上社会保险缴费网上记录或由社保局开具的证明);并在身份证复印件空白处注明“申请类别”“学科”“联系方式”等信息。
(2)“河南省2014年教师资格教育理论考试合格证”原件及一份复印件。
(3)毕业证书原件及一份复印件。
(4)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二级乙等及其以上;其中语文教师及对外汉语教师不低于二级甲等)。
(5)一张一寸正面免冠彩色证件照(照片背面写清姓名、申请教师资格类别、学科)。
(6)缴纳面试测试费260元(河南省发改委、河南省教育厅《关于调整我省教师资格考试收费标准(试行)的通知》)(豫发改收费〔2015〕1305号)
未经现场审核或审核通过但未及时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本次面试报名。现场审核确认后,报名信息不得更改。
三、领取准考证时间及地点
准考证领取时间:12月24日-25日。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持交费凭证及有效证件领取准考证。领取地点:郑州师范学院东校区外语学院楼B521房间(郑州市北大学城英才街与桂圆南街交叉口向东200米路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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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省考面试时间及成绩公布
我市组织的省考面试时间为12月26、27日,考生应按准考证上注明的场次和时间到达考点参加面试。面试结果将于2016年1月中旬郑州市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网(www.zzteacher.com/jszg/)公布。面试仍不合格者,原笔试成绩作废,重新参加2016年国家教师资格统一考试。
五、省考面试合格人员认定及其他事项
省考面试合格人员体检、“网报”、受理申请材料、教师资格证书发放等后续相关工作,与2015年郑州市国考面试合格人员时间同步,请各考生随时关注郑州市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网(www.zzteacher.com/jszg/)及郑州市所辖县(区市)教体局网站通知。咨询电话68868033
六、省考面试流程、内容及考生守则
省考面试流程、内容及《考生守则》详见下页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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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2015年郑州市中小学教师资格省考面试流程
一、面试流程
(一)凭身份证及准考证到点名处点名;
(二)到抽签室随机抽取必答题目和说课内容
(三)到备考室进行考前准备(准备时间20分钟);
(四)到考场考试;
(五)考试完毕,离开考场。
二、面试内容
(一)面试原则
按照河南省教师资格管理办公室关于教师资格认定教育教学技能测试的有关规定,坚持依法、公平、公正、公开、实事求是的原则和定性评价与定量评价相结合,整体性评价与发展性评价相结合的原则,通过自我介绍、说课与答辩三个环节,考察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的教育思想、专业知识及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能力和水平等。
(二)面试目的
自我介绍主要是观察测试对象的仪容、仪表、仪态,了解测试对象专业及工作经历等情况,考察其是否适合教师工作。
说课主要是通过听取测试对象对拟采用教学方式、方法及内容的处理技巧等情况介绍,考察测试对象的思路是否清晰,是否熟悉教育教学基本规律,是否掌握基本的教育教学方法。
答辩主要是了解测试对象专业知识水平及语言表达能力、思维能力、应变能力等,反映测试对象运用教育理论解决教育、教学问题的技能、技巧和是否具备教师的基本素质和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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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面试内容
1、说课内容: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者,说课内容为幼儿教育相关教育教学技能;申请小学教师资格者,说课内容为所申请学科郑州市现行小学五、六年级教材(版本不限、任选一本);申请初级中学教师资格者,说课内容为所申请学科郑州市现行初中二、三年级教材(版本不限、任选一本)。申请高中教师资格者,说课内容为所申请学科郑州市现行高中一年级教材(版本不限、任选一本);申请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者,说课内容为中等职业学校层次的课本内容(各校使用教材版本不统一,可自由选择)。
请考生根据所申请教师资格证类别、专业自备教材,测试时将教材(学生用书,教材无任何标记)带到现场,具体哪一部分,测试前20分钟抽签决定;申请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者,按申请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者的内容,自选一节,不再抽签。
2、答辩内容:答辩内容一部分题目在测试前20分钟抽签决定,另一部分在测试现场由老师随机提问,内容会涉及学生管理、学科的专业知识和对教育、教学案例的分析和处理等。
3、自我介绍、说课、答辩总时间不超过20分钟。其中,自我介绍2分钟以内;说课不超过6分钟;答辩或测试员现场随机提问不超过12分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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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面试考生守则
一、考生必须按照准考证上标明的时间参加考试。考生入场时必须主动出示《准考证》及身份证,接受考试工作人员的核验。
二、考生应在规定时间进入候考室,在截止进入候考室时间15分钟之后迟到的考生,禁止进入候考室,面试成绩按照缺考处置。
三、考生要携带必要文具(签字笔等)进入候考室。禁止考生携带各种无线通信工具、个人电脑等参加考试。
四、考生进入候考室后,要遵守秩序,保持安静。
五、考生在得到监考教师的点名后,迅速前往面试考场。
六、备课时,将本人准考证、身份证放在课桌上,以便核验。
七、面试结束后,考生应立即离开面试考场,不得向面试教师询问面试结果和分数,不得在考场附近大声喧哗。
八、考生必须严格遵守考场纪律,对于违反考场规定、不服从监考人员管理和舞弊者,按违反考场规定处理,取消其本次考试成绩。
九、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人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人员进行正常工作。对扰乱考点秩序、恐吓、威胁监考人员的考生将交公安机关追究其责任,并通知其所在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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