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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延边州教育局公布了吉林省延边州2015年下半年教师资格认定通知,通知中指出,2015下半年吉林延边州教师资格认定网报时间为10月1日至25日,现场确认时间2015年10月26日—10月30日。更多详细请认真阅读下文。
吉林省延边州2015年秋季教师资格认定通知
一、申请认定对象
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户籍或人事关系在延边州内,申请认定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和高等学校教师资格的中国公民。
二、申请认定条件
1. 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
2. 具有《教师法》规定的国民教育系列学历;
3. 普通话水平测试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朝鲜族三级甲等及以上标准),取得相应等级合格证书,申报语文学科应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标准;
4. 符合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体检标准;
5. 经申请人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或所在单位(在校学生为就读学校)思想品德鉴定合格;
6. 参加国家教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并取得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考试合格证明。
三、信息系统开放时间
教师资格认定网报时间为10月1日至25日,信息系统在法定工作日8:30—20:00期间开放。
四、认定流程
1.网上申报
申请人需在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登陆“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国考合格人员选择“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网报入口”进行教师资格申请报名注册及后续查询。申请认定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人员选“延边朝鲜族自治州教育局”确认点,申请认定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的人员根据户口所在地选相应的“县市教育局”确认点。(如户口在延吉,选“延吉市教育局”确认点。)
申请任教学科时须与教师资格考试的学科(专业)一致。其中,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的,不填写学科;申请小学教师资格的,应与面试学科一致;申请初级中学、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文化课教师资格的,应与笔试科目“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一致;申请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课和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应与面试的“专业知识与教学能力”一致。
各位考生,本文内容“2015下半年吉林延边教师资格认定报名通知”,你清楚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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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延边州教育局公布了吉林省延边州2015年下半年教师资格认定通知,通知中指出,2015下半年吉林延边州教师资格认定网报时间为10月1日至25日,现场确认时间2015年10月26日—10月30日。更多详细请认真阅读下文。
按照《考试方案(试行)》规定,2014年及之前已入学的全日制普通院校师范类专业学生(含全日制教育硕士),可持毕业证书向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申请直接认定相应的教师资格。此类人员选择“未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网报入口”进行教师资格申请报名注册及后续查询。
2.现场确认
现场确认时间:
2015年10月26日—10月30日,上午9:00—11:00,下午2:00—4:00。请申请人员严格按照时间到现场确认。
申请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前往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现场确认点提交相关申请材料。现场确认时须提交的材料如下:
(1)《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两份;(用A3纸正反面打印,上面贴红底2寸照片)
(2)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
(3)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4)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5)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教师资格认定体检表》,体检表上的结论应明确填写“合格”或“不合格”,并加盖体检医院公章;
(6)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7)国考合格人员提供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原件和复印件;(申请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课和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人员还需提供笔试准考证)
(8) 社会人员出具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或工作单位(人事档案保管部门)出具的人事关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9)申请人申请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另需提供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申请人员提供以上材料复印件时应依序装订成册(装订2到9)。
(10)红底2寸照片1张,(背面用圆珠笔写上姓名),用于证书;
确认点地址:
申请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
延边州教育局B622室:延吉市公园路延边州政府B622室
(延边大学西边) 电话:0433-29191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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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延边州教育局公布了吉林省延边州2015年下半年教师资格认定通知,通知中指出,2015下半年吉林延边州教师资格认定网报时间为10月1日至25日,现场确认时间2015年10月26日—10月30日。更多详细请认真阅读下文。
申请幼儿园、小学、初中教师资格:
延吉市教育局 延吉市政务服务中心3楼东侧教育局
电话:0433-8333279
图们市教育局 图们市教育局人事科(3楼)
电话:0433-3665105
龙井市教育局 龙井市教育局人事科(龙井市客运站旁边) 电话:0433-3223542
珲春市教育局 珲春市教育局人事科
(珲春市政府办公楼A605室)电话:0433-7513428
汪清县教育局 汪清县教育局人事科
(汪清县教育局办公楼三楼,最北侧)电话:0433-8850209
和龙市教育局 和龙市教育局人秘科(一楼)
电话:0433-4242001
敦化市教育局 敦化市教育局人事科
(敦化市教育局办公楼二楼)电话:0433-6222447
安图县教育局 安图县政务大厅四楼教育局窗口
电话:0433-8970026
五、相关政策
1.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参照人社部、卫生部《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其中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另需增加《关于调整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的通知》(教资字[2010]15号)相关项目。
2.2015年及以后入学的全日制普通院校所有学生申请教师资格,都须参加国家教师资格考试获得合格证。全日制普通高校专升本毕业生如以本科学历申请教师资格,以本科入学时间为准。
3.自2015年起招聘的特岗教师中尚未取得教师资格者,需在3年服务期内自行通过国家教师资格考试取得相应教师资格。
延边州教育局
2015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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