短信预约提醒成功
【摘要】2015年浙江艺术职业学院人员招聘公告,浙江艺术职业学院招聘报名时间为应聘人员应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5年9月18日24:00,应聘人员登录浙江艺术职业学院公开招聘网上报名系统(http://43.240.119.39:801)报名,9月28日17:00前完成资格初审,笔试时间10月8日。
点击查看:2015年9月全国各地教师招聘考试信息汇总(9.06)
浙江艺术职业学院公开招聘人员公告
根据本单位事业发展的需求和《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规定,浙江艺术职业学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简况
浙江艺术职业学院为浙江省文化厅下属全日制公办高职院校,学院位于杭州市滨江高教园区内。现设有戏剧系、音乐系、舞蹈系、美术系、影视技术系、文化管理系及基础教学部等七个教学单位。
二、招聘计划与条件
本次公开招聘26个岗位共49人,其中专任教师14人、其他专业技术岗位5人、管理岗位30人。
(一)招聘条件
符合《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和学院明确参照执行的有关规定条件,以及招聘岗位具体要求(详见附件《浙江艺术职业学院2015年招聘计划表》)。
(二)招聘条件有关说明
1、学历、学位。应聘人员凭已经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含留学归国人员学历学位认证书)报名。
2、专业。由学院参考高校专业设置目录,主要依据应聘人员提供的学历学位证书注明的专业名称认定。
3、工作经历。按劳动(聘用)合同或招聘单位认可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认定,时间按足年足月计算到报名截止时。
4、专业技术资格。涉及专业技术资格的,需在报名截止前获得相应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5、优先条件。招聘条件中明确优先考虑具备岗位偏好条件人员的,在面试评价标准反映相关偏好。
三、招聘程序与办法
本次考试报名全部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不设现场报名。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网上报名。应聘人员应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5年9月18日24:00前登录浙江艺术职业学院公开招聘网上报名系统(http://43.240.119.39:801)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网上报名系统到期将自动关闭,不再接受报名。
2、资格初审。学院根据招聘岗位所需条件,在报名期间同步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并于9月28日17:00前完成。期间,应聘人员可登录报名系统查询初审结果。
各岗位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一般不低于计划招聘人数的3倍。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不足的岗位,将考虑适当延长报名时间,并视岗位情况适度调整招聘条件;需要调整的,届时将在网上另行通知。
3、应聘资格的取得。资格初审后,针对符合组织考试条件的岗位,学院将向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人员发放准考证,并在网上公布考试有关安排。
(二)资格复审
考试前,应聘人员需按指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并提供下列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A4纸张):个人简历(包括自高中开始至今的学习经历、工作经历、教学科研经历和获奖情况)、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工作经历证明(聘用合同或劳动合同),以及其他可供参考的材料。
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应聘条件不相符的,不得参加专业测试、试讲(授课)、面试。本人未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放弃。
(三)考试
1、教师岗位
教师岗位考试由专业测试、试讲(授课)和面试组成,满分均为100分,并分别按30%、30%、40%计入总成绩。
专业测试主要考查相应岗位所需的专业水平或实践技能。测试结束后,根据本轮成绩从高到低,按1:5的比例确定入围试讲(授课)和面试人员名单。专业测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为不合格,不入围下一环节。
试讲(授课)内容为应聘岗位具体专业相应课程的教学内容。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考查岗位匹配度和综合素质。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为不合格,不入围下一环节。
2、非教学岗位
非教学岗位的考试由笔试、面试两部分组成,满分均为100分,并分别按40%、60%计入总成绩。
笔试初定于10月8日在我院进行,有关具体安排另行在网上通知。笔试内容包括综合性基础知识和岗位相关的专业性知识,其中专业技术岗位的笔试包含实践操作内容。笔试结束后,根据成绩从高到低,按1:5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名单,并网上公示资格复审及面试有关安排。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考查岗位匹配度和综合素质。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为不合格,不入围下一环节。
(三)体检和考核
考试完毕,根据确定的办法计算总成绩,各岗位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总成绩相同的,专业测试成绩或笔试成绩高者优先)按1:1比例确定体检、考核对象名单。
体检、考核工作参考公务员考录工作相关环节的办法进行,以招聘单位认定意见为准。
(四)公示和聘用
经体检、考核均合格的人员,学院确定为拟聘人员,并在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拟聘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学院按规定办理进人和聘用手续。
聘用人员列入事业编制员额管理,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其他
1、应聘者放弃或被取消入围、聘用资格,或体检、考核中出现不合格,学院将视需要研究决定是否安排人员递补。决定递补的,均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
2、被学院聘用的人员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到。逾期不能报到的,其聘用资格不予保留。
四、纪律与监督
(一)本次公开招聘有关信息指定在下列网站公布,供应聘者查询和社会监督:
1.招聘单位网站(http://www.zj-art.com,浙艺公告栏目);
2.主管部门网站(http://www.zjwh.gov.cn,招聘信息专栏);
3.浙江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http://www.zjhrss.gov.cn,机关事业公开招录专栏)。
招聘过程相关信息在浙江艺术职业学院网站公布,请应聘者自行留意。
(二)对招聘工作及相关信息有异议的,请在信息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下述监管部门反映,以便及时研究处理:
1、浙江艺术职业学院纪检监察室:0571-87150132;
2.省文化厅(人事处):0571-85212196;
3.省人力社保厅(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 0571-87056703。
(三)对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试应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
五、咨询
有关本次招聘工作具体问题,请向招聘单位直接咨询。
咨询电话:0571-87150010(徐老师),87150099(邢老师)
点击下载:
浙江艺术职业学院
2015年9月1日
编辑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