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澧县教育局2015年城区学校公开选聘教师公告
根据我县城区学校发展的需要,经研究,决定在全县在编在岗农村中小学教师中选聘部分学科教师44人(不含九澧实验学校已提前单独选聘的26人),补充到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学科及人数
1.小学教师:34人
语文12人 数学12人 英语4人 音乐2人 体育2人 美术2人
2.初中教师:10人
语文2人 数学2人 英语1人 物理1人 生物1人 历史1人 地理2人
二、选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面试和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三、报名条件
1.报考小学教师人员学历要求为专科及以上学历(含提高学历);报考初中教师人员学历要求为本科及以上学历(含提高学历),所报学段必须具有相应学段教师资格证。所报学科必须与自己持有的教师资格证或教育主管部门颁发的适(转)岗培训合格证一致。
2.持有新一轮继续教育培训证、信息技术高级证、普通话证(报考语文学科需二甲以上、其他学科为二乙以上)。
3.参加农村教育工作满5年。
4.近5年在职在岗且没有违反教师职业道德行为(受处分者取消报名资格),教育教学效果好。
5.已预录为九澧实验学校教师的不得参加此次选聘。
6.符合上述条件的特级教师、近五年(2010年7月—2015年6月)教学比武获市级一等奖或省级二等奖以上的教师报名后可以免试,根据城区学校学科需求进行选调(仅限教学研究部门举办的完整的现场课堂教学竞赛)。
7.在分配学校时无条件服从组织安排。小学语文、数学、英语录取对象的最后一名均安排在澧阳中学(高桥小学)并工作5年。
四、加分规定
1.2014年、2015年全市初中毕业学业水平考试及县级以上初中学科抽样检测列全县前1/4的加1分(兼教学科不重复计分)。
2.2014年全县小学毕业学业水平考试及县级以上小学学科抽样检测列全县前1/4的加1分(兼教学科不重复计分)。
3.近五年(2010-2014年)优岗给予加分,即1个优岗加0.3分。
五、选聘程序
选聘工作按公告、报名(资格审查)、面试、确定入围对象、考察、聘用、公示等步骤进行。
1.公告
制定《澧县教育局2015年城区学校公开选聘学科教师公告》,并在“澧县教育信息网”上公告,公告期7月24日-7月30日。
2.报名
①报名时间:7月31日-8月2日(上午8:00-11:30)(下午3:00-5:30)
②报名地点:县行政中心8号楼418室(县教育局组织人事股)
③报名要求:应聘者在规定的时间内,按公告上报名的要求,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近期一寸彩照1张,带齐各种证书资料原件和复印件参加资格审查,资格不合者不能报名。
3.面试
面试时间:8月5日。工作人员集中时间:6:40;应聘人员集中时间:7:30。
面试地点:澧县九澧实验学校
音、体、美面试内容为备课、试讲、基本技能测试,总分100分,其中备课20分,试讲40分,基本技能40分(美术教师基本技能测试项目为素描40分,体育教师基本技能测试项目为队列20分、自选特长20分,音乐教师基本技能测试项目为钢琴20分、自选特长20分)。
其他学科面试内容为备课、试讲,总分100分,其中备课40分,试讲60分。
备课、试讲内容为:报考初中教师人员随机抽取八年级上册或全一册某一堂课;报考小学教师人员随机抽取六年级上册或全一册某一堂课(体育学科指定七年级教材,所有教材均为澧县2014-2015学年度现行教材),应聘者自备教材,教材上不得留有明显的备课标记。
面试时应聘者先集中备课60分钟,再按抽签顺序试讲,试讲时间10—15分钟。
面试工作的基本要求:
①考官的确定。根据学科和报名情况分组,每组考官5人,面试考官全部异地聘请。
面试考官确定三个备选县市区,面试前一天下午由监督人员随机抽签确定,上车联系,在确定县市区面试评委库随机抽签确定考官,考官确定后进行封闭式管理,不得与外界联系。面试考官在面试当日8:00前赶到面试地点。
②人员的培训。面试前,分别对全体工作人员和考官进行统一培训,进一步明确面试要求,规范面试程序,统一测评标准,严格纪律要求。工作人员熟悉评分汇总表格及操作规程。
③考点的设置。考点实行封闭式管理。考点外划警戒区,无关人员不得进入。考点内放置手机信号屏蔽设备。科学合理设立候考室、备课室、练习室、试讲室。候考室设置专门的抽签箱,制作相应的顺序号,由应聘者自行抽签并登记。考场应设置醒目的时钟。
④工作岗位的设置。考室内设置统分员(兼核分员)、考场监督员(兼计时员)2个岗位;备课室、练习室设置考生管理员1个岗位;各考室与联络组的联络由监督员来担任。
⑤试卷的管理。在监督人员监督下由教育局聘请老师将教材范围的上课内容按课题制成签号,将音体美基本技能测试的项目及要求制成题号,面试前20分钟随机抽签决定后交到备课室。
⑥面试评分。考官对应聘者的表现进行评分,先评要素分,再综合成总分。各要素评分之和与总分不一致以总分为准,最后一个项目完成后计总分。统分方法:计算5位考官的平均分(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小数按四舍五入法处理),即为应聘者的面试得分,面试结束后当场亮分。
⑦成绩转换。面试结束后,在监督员的监督下,由统分员在联络组将应聘者序号换成实名。
⑧相关资料的上报。面试结束后,考场工作人员应将所有资料、表格收回,将题本、评分表、成绩汇总表等,交县教育局封存。
4.确定入围对象
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入围对象。
5.考察
对入围对象从德、能、勤、绩、学等几个方面进行综合考察。
6.聘用
从高分到低分按公开的职位数依次聘用。不服从工作安排的,视作自动放弃。
7.公示
选聘结果在澧县教育信息网上公示3天。
六、相关制度
1.选聘工作在县教育局党委领导下,由县教育局组织人事股负责组织实施,县教育纪委全程监督。
2.整个面试工作由监督组和联络组负责,如出现重大、紧急或突发事件,应及时向领导小组汇报,由相关责任人提出初步处理意见并报领导小组决定。
3.考室内实行主考官负责制。主考官对本考室秩序和面试评分结果负责。对考室出现打招呼、递条子、无关人员进出考室等现象,主考官必须予以制止。如考官对评分结果差别过大,主考官应仔细询问评分理由;如属评分不公正行为,主考官要及时进行纠正。主考官接受考室监督员的监督。
4.实行考室监督制度。面试考官评分过高或过低,考室监督员应及时向主考官指出并进行处理。
5.实行回避制度。凡面试考官、工作人员与应试者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或因其他原因需要回避的,必须回避。
6.实行责任追究制度。对主考官、考官、工作人员、应试者在面试过程中出现违纪违规行为的,按规定追究其责任。对出现不良记录的考官,不再列入考官库名单。
七、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参加测试。
2.在报名条件上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随时清退,并追究相关人员纪律责任。如出现代考等违纪舞弊事件,除取消测评成绩外,县教育纪委将对当事人进行严肃查处。
3.选聘工作的有关事项将在澧县教育信息网上公告,请及时关注。
点击下载:澧县城区学校选聘教师报名登记表.doc
澧县教育局
2015年7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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