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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新疆兵团特岗教师招聘报名公告

环球网校·2015-07-13 10:01:53浏览159 收藏79
摘要   点击查看:2015年全国各省市特岗教师报名时间及公告汇总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2015年团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招聘公告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5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

  点击查看:2015年全国各省市特岗教师报名时间及公告汇总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2015年团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招聘公告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5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有关实施工作的通知》(教师厅〔2015〕1号)和《兵团教育局 财务局 人事局 编办<关于贯彻实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实施方案>的意见》(兵教发〔2006〕44号)精神,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以下简称 “兵团”)2015年继续实施团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以下简称“特岗计划”),面向全国公开招聘教师到团场中小学校任教。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2015年,兵团“特岗计划”招聘公告及岗位设置在兵团人事人才网(http://www.xbrs.gov.cn/)、兵团教育局政务网(btjyj.xjbt.gov.cn)、兵团教育信息网(http://www.xjbtedu.cn)发布。

  二、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遵循“公开、公平、自愿、择优”和“定团场、定学校、定岗位”的原则。

  三、招聘对象及基本条件

  1.以全日制普通高等师范院校和其他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及以上为主,可招少量应届全日制普通师范类专业专科毕业生。

  2.取得教师资格(须与所申报学段一致,学科相近或一致),具有一定教育教学实践经验,年龄在30岁以下(1985年1月1日后出生,下同)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往届本科毕业生。

  3.报考者所学专业与报考岗位的专业相同或相近,并应同时符合招聘岗位要求。报考小学阶段岗位应具备大专及以上学历,初中阶段应具备本科及以上学历。

  4.年龄在30岁以下在新疆、兵团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和“三支一扶”服务期满(服务期一年及以上)且考核合格、以及具有大学生实习支教经历人员并符合上述条件者优先录用。

  5.年龄在30岁以下,申请到兵团集中连片特困团场(第三、十四师)岗位的报名者学历可放宽到往届全日制普通师范类专业专科毕业生、成人高等教育全日制脱产本科(限师范类)毕业生。

  6.报考双语教学岗位的人员,母语为汉语的报考人员须具备普通话水平二级乙等及以上证书,且须具备用汉语和维(哈)语授课的能力;母语为非汉语的报考人员须达到中国汉语水平考试(HSK)等级标准:报名小学、初中双语教学岗位应分别达到(HSK)5、6级水平,报名小学、初中“汉语”学科岗位应分别达到(HSK)6、7级水平,或者达到中国少数民族汉语水平等级考试(MHK)标准:小学和初中汉语课教师均为三级甲等及以上。

  7.报考者还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①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热爱教育事业,志愿服务团场教育,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②品行端正,遵纪守法,在校、工作或待业期间表现良好,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和法纪处分。

  ③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无传染病和精神病史。

  8.下列人员不在此次招聘范围:

  ①中小学校、幼儿园在职在编教师(含三年服务期未满特岗教师)。

  ②近3年在兵团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聘、特岗教师等招考过程中有舞弊、弄虚作假等行为的人员。

  ③受行政处分尚未解除的人员;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以及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教师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报名

  1.报名时间:2015年7月1日10:00—7月15日18:00(均为北京时间,下同)。

  2.报名方式:采用网上报名方式,不接受现场报名。

  3.报名网址:兵团教育信息网(www.xjbtedu.cn)

  4.报名要求:凡符合招聘条件者实行网上报名。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所学校的一个岗位报名,并对在网上所提交信息的真实性负责。

  五、资格审查

  1.时间:2015年7月17日—7月22日(上午10:00—13:30,下午16:00—19:30;7月22日13:30结束。)

  2.地点:乌鲁木齐市二道湾路一巷100号兵团广播电视大学

  3.应聘者应使用A4纸张提交以下资格审查材料:

  ①下载并打印《兵团2015年团场特岗教师招聘登记表》一式三份。

  ②下载并打印准考证一式一份。

  ③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④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⑤参加过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服务期满(服务期一年及以上)且考核合格、“三支一扶”和具有大学生实习支教经历人员、有从教经历的应聘人员,应出具师(县、市)级有关部门和所在支教学校证明。

  ⑥教师资格证书、有效期内的中国汉语水平考试(HSK)或中国少数民族汉语水平等级考试(MHK)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⑦一寸免冠照片3张(与网上报名同底版)。

  4.考生的资格审查贯穿于整个招聘工作全部过程。考生如隐瞒有关问题或填报、提供虚假信息及材料,接受或代替他人参加特岗教师考试,以及在任何环节中出现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且三年内不得报考兵团特岗教师。

  六、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1.笔试。本次招聘笔试由兵团教育局统一命题,统一考试,统一阅卷。

  ①笔试时间:2015年7月25日(具体考试时间另行通知)。

  ②笔试地点:兵团广播电视大学(乌鲁木齐市二道湾路一巷100号)、兵团三中(乌鲁木齐市二道湾路二巷199号)。参加考试时考生必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准考证方可进入考场参加考试。

  ③笔试内容:以招聘岗位所需学科专业知识为主,兼顾岗位必需的教育教学有关知识。

  ④笔试方式:均使用汉文答题,以闭卷方式进行,试卷采用150分制。

  ⑤笔试成绩于7月29日下午在兵团广播电视大学校园内和兵团教育信息网上予以公布。

  2.面试。根据特岗教师招聘计划,分学段、学科按岗位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

  ①面试时间:2015年7月31日10:00—8月2日13:30。考生需按面试顺序进行,轮到某考生进行面试而未到者,视同自行放弃。

  ②面试地点:兵团广播电视大学。

  ③面试内容:重点考察考生语言表达能力,仪表举止、教师基本功、教学实践能力等。采取现场说课与老师提问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当场评分,成绩采用100分制,合格分数线为60分。

  ④面试成绩于8月3日下午在兵团广播电视大学校园内和兵团教育信息网公布面试成绩。

  3.计分办法。考试总成绩为笔试成绩的50%与面试成绩的50%之和。面试成绩不合格的考生不计算总成绩。

  4.总成绩公布。8月4日下午在兵团广播电视大学校园内和兵团教育信息网公布总成绩。

  七、预录

  8月5-6日,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用,并在兵团广播电视大学校园内和兵团教育信息网公布预录人员信息。

  八、调剂补录

  1.岗位:是指无拟聘人选的岗位。

  2.对象:参加笔试且面试成绩合格,未列入拟聘人选的考生。已被预录的考生、未参加面试或面试不合格考生不作为调剂补录对象。

  3.条件:符合调剂补录岗位条件的考生须在自愿的前提下,本人按照空缺岗位条件进行现场申报。考生只能申报与本人原报考学段、学科一致的空缺岗位。空缺岗位按照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原则进行补录。

  4.时间:8月5日10:00-8月9日13:30进行调剂补录,空缺岗位情况将在兵团广播电视大学校园内和兵团教育信息网发布。在调剂补录规定时间内未申报空缺岗位的考生,视为自行放弃。

  九、体检

  1.体检对象:

  ①依据设岗团场招聘计划和应聘人员岗位志愿,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确定体检对象。若拟聘对象体检不合格,从该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人选参加体检。若该岗位依次递补人员申报了调剂补录岗位,且被确定为拟聘人员,则只能作为调剂补录岗位拟聘对象参加体检。该岗位体检对象则按照总成绩排名再依次递补人选参加体检。

  ②已在2015年兵团面向疆内外师范院校应届师范类毕业生及兵团中小学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支教人员招聘特岗教师工作中与用人单位签订大学生就业协议书的人员,直接进入体检环节,逾期未参加体检者视为放弃。

  2.体检时间:8月9日下午18:00在兵团广播电视大学领取体检表,8月10日至11日体检。

  3.体检地点:8月9日下午在兵团广播电视大学内或在兵团教育信息网另行通知。

  4.参加体检人员须持准考证、身份证和体检表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有关规定执行。

  十、公示

  拟聘考生于8月12日16:30—18:30在兵团广播电视大学与招聘单位见面,逾期不到者视为自行放弃。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标准,8月13日-8月17日对拟聘人员在兵团教育信息网进行公示。

  十一、培训和聘用

  1.岗前培训。8月13日至8月22日,拟聘用人员必须参加由兵团统一组织的全封闭式特岗教师岗前培训。未参加岗前培训或在培训期间违反相关培训管理规定的,取消聘用资格。具体培训地点在兵团广播电视大学校园内和兵团教育信息网公布。

  2.聘用。培训合格者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由兵团教育局、人社局签发《特岗教师报到证》,聘用人员持该证在规定时间到用人单位报到,逾期一周不报到者取消聘用资格。

  十二、相关事项

  1.本《公告》确定的时间、地点或其他事项,因特殊情况发生变化的,将在兵团教育信息网和兵团广播电视大学校园内通知,请考生及时关注相关工作动态。

  2.特岗教师经培训及签订聘用合同后,即赴用人单位报到,请及早准备好生活用品。

  本《公告》由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0991—2896283

  技术咨询电话:0991—2650458

  点击下载:2015年新疆兵团特岗教师需求职位表.xls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年6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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