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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福建对外经济贸易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方案
福建对外经济贸易职业技术学院是一所公办全日制普通高校,是全国职教先进单位,全国就业工作50强院校,教育部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优秀院校,福建省第一批省级示范性高职院校,福建省连续四届文明学校,平潭综合实验区职业院校集团化办学改革试点牵头学校。学校创办于1979年,为福建省外经贸事业做出了积极贡献,被贾庆林同志誉为“外贸摇篮”。
为适应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需要,进一步加强福建对外经济贸易职业技术学院师资队伍建设,拟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0名。根据《福建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暂行办法》的规定,制定具体方案如下: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身体健康,符合福建省教师资格认定的体检标准;
3、年龄要求: 35周岁及以下(1979年7月8日及以后出生),40周岁及以下(1974年7月8日及以后出生)。相关资历的认定截止时间为2015年7月31日。取得境外学历学位证书报名者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认证书截止时间为2015年7月31日)。
二、招聘岗位及要求(见附件)
三、信息发布
招聘信息在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门户网站(www.fjrs.gov.cn)、福建省毕业生就业公共网 (www.fjbys.gov.cn)、福建省教育厅网站(www.fjedu.gov.cn)、福建省招聘委托报名网 (http://zp.fjkl.gov.cn)和福建对外经济贸易职业技术学院网站(www.fibec.cn)上公开发布。
四、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5年7月8日- 7月22日
2、报名方式:本次报名采取网络报名方式。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可直接通过福建省招聘委托报名网(http://zp.fjkl.gov.cn),以网上报名、网上缴费、网上自行打印准考证的方式报名,逾期不予受理。
网上提交个人信息及缴费:报考者于2015年6月8日8:00至7月22日16:30登录福建省招聘委托报名网,提交个人信息及一张近期正面免冠二寸证件照,支付报名费80元/岗位(应在报名前事先办理开通网上支付功能)。
报考者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时,报考者提交的报考信息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信息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
3、资格审核:报考者资格初审时间为2015年7月8日8:00至7月22日16:30。各报考者可在报名成功后2日内,登录上述网站查询是否通过了资格初审。申诉时间为在7 月8日8:00至7月22日下午16:30,逾期不予受理。资格初审未通过的考生,网络银行将退还报名费至原缴费银行卡。资格初审通过但未参加考试的,不退报名费。
报考人员应严格按照招聘岗位的条件要求报名,并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个人填报信息不实,不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一经核实,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4、下载准考证:关注福建对外经济贸易职业技术学院网站(www.fibec.cn)通知, 登录福建省招聘委托报名网,自行上网下载、打印本人准考证。逾期未打印准考证的或者未及时提供合格照片无法下载准考证的,不退还报名费。
五、考试
1、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办法。实际应聘人数与岗位拟招聘人数比例达到3:1(含3:1)方可开考,不达3:1的,按闽人发[2006]年11号文件规定执行。笔试、面试、综合成绩总分均为100分。
2、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岗位拟招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比例不足按实有人数确定)。若实际参加面试人数等于或少于岗位拟招聘人数,面试合格线为70分。
3、面试前将对进入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复审。进入面试人员应在资格复审时提交报考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件原件,若暂时无法提供的,经学院人事处同意后最迟延至考核前提交。已参加工作的报考者需提交现工作单位人事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或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若暂时无法提交的,经学院人事处同意后最迟延至考核前提交。
4、进入面试考生的综合成绩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折合计算。若综合成绩并列的,则以面试成绩分高者为拟聘人选。若面试成绩仍并列的,则加试一场面试,综合成绩排名以加试成绩为准。
5、考试内容:
笔试:教师岗位(1-5)为与岗位相关的专业知识与能力。其他岗位(6-9)为综合基础知识。
面试:教师岗位(1-5)为课堂试讲,其他岗位(6-9)采取结构化面试。
6、笔试、资格复审、面试等具体事项和时间安排将陆续在福建对外经济贸易职业技术学院网站(网址:www.fibec.cn)上公布,请及时关注。
六、考核、体检
1、根据综合成绩高低,按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核、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执行。
2、未按时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考核、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的,按综合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七、公示
考核、体检合格的拟聘人选在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门户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一般情况下,自报名截止之日起至公示拟聘人选在60个工作日内完成。
八、聘用
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核准手续,单位与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纳入事业单位正式编制管理,工资及相关待遇按国家及福建省有关规定执行。
九、联系方式
地 址:福州市马尾区亭江镇亭江路8号
邮 编:350016
电 话:0591—88020039(林老师)
十、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由省教育厅和我院共同组织实施。教育厅监察室、教育厅人事处和学院监察审计室对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监督电话:0591-87853491(教育厅监察室)、0591-87091212(教育厅人事处)、0591-88020035(学院监察室)
点击下载:2015福建对外经济贸易职业技术学院招聘岗位及条件.xlsx
福建对外经济贸易职业技术学院
2015年7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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