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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监理工程师

|0·2015-02-10 09:26:24浏览0 收藏0

报考条件

  (一)参加全部科目考试报考条件

  根据原人事部办公厅、原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1998年度全国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人办发〔1997〕105号)规定,凡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可申请参加监理工程师资格考试:

  1.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大专以上学历,取得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中级职务满3年;

  2.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高级职务;

  3.1970年以前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中专毕业,取得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中级职务满3年。

  (二)免试部分科目报考条件

  从事工程建设监理工作并同时具备下列四项条件者,可免试部分科目,只考《建设工程监理基本理论与相关法规》和《建设工程监理案例分析》两科。

  1.1970年以前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中专以上毕业;

  2.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高级职务;

  3.工程设计或工程施工管理工作满15年;

  4.监理工作满1年。

  因违反考试纪律,按《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12号)处理,尚在停考期内的考生,不得报考。


报名缴费

(一)网上提交报名信息

  考生于3月9日9:00至3月20日17:00登陆安徽人事考试网(www.apta.gov.cn),点击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服务平台,在考试导航页面选择相应考试进入全国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按照平台规定的流程注册用户、上传本人照片、选择相应考试、填写报名信息。

  考生在注册上传照片前,须到中国人事考试网(www.cpta.com.cn)下载“证件照片审核工具”,并使用该软件自行对上传的报名照片进行预先审核处理,将通过审核处理后新生成的报名照片上传网报平台。考试机构不再对上传的照片进行审核。

  考生报考时要严格按照流程提示进行操作,并注意查看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安徽省人事考试网、各市人事考试网站通知。

  (二)现场审查报考资格

  省直考区考生将报名材料交单位初审。单位人事部门将初审通过的人员信息制作成资格审查汇总表(见附件),于3月24日携带汇总表和报名材料到安徽省人事考试院(合肥市徽州大道和太湖路交口恒生阳光城8号写字楼四楼)接受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现场资格审查。省人事考试院不受理考生以个人名义报送的材料。

  各市考区考生资格审查工作由当地人社、住建部门负责,各市人社、住建部门要密切配合,务必在3月9日前上网公布本市资格审查时间和地点,并最迟于3月27日前完成资格审查和网上确认工作。

  考生现场资格审查时需要携带的报名材料如下:

  1.本人身份证、护照或军官证原件和复印件1张。

  2.本人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1张。

  3.本人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聘任证书原件和复印件1张。

  4.所在单位出具的从事专业工作年限证明。

  5.报名表1张,并签字确认。

  6.报考条件中列举的其它材料。

  凡在报名审查中发现有不符合报考条件者,即予取消报考资格;对弄虚作假者,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三)网上缴费

  资格审查通过的考生,于3月31日17:00前登陆报名服务平台,通过易宝支付平台缴纳考试费用(易宝支付平台24小时客服热线:400-1500-800)。如对费用支付问题有疑问,请咨询易宝支付平台。考生缴费成功以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收到所缴费用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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