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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经登记的私募基金管理人募集设立新的私募基金,在适用合格投资者标准时,针对合伙企业、契约等非法人形式的投资者类型,是否需要穿透核查最终投资者为合格投资者,并合并计算投资者数量?
答:目前,证监会正在制定私募投资基金合格投资者标准。现阶段,基金业协会建议,私募基金合格投资者数量累计不超过200人,以有限责任公司或者合伙企业形式设立的,投资者人数累计不超过50人。投资者应当符合协会关于合格投资者建议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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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从业考试章节知识点
[摘要]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发布关于《基金从业资格考试大纲(2016年度修订)》的通知表示,将于2016年9月增设科目三《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基础知识》考试,为此协会编制了科目三《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含创业投资基金)基础知识考试大纲(2016年度)》,并对科目一《基金法律法规、职业道德与业务规范考试大纲》和科目二《证券投资基金基础知识考试大纲》进行了修订。今天小编为你详细解读一下。更多相关信息请关注环球网校。私募基金登记备案相关问题解答(一)
(1)个人投资者的金融资产不低于 500 万元人民币,机构投资者的净资产不低于 1000 万元人民币;
(2)具备相应的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担能力;
(3)投资于单只私募基金的金额不低于 100 万元人民币。
对于合伙企业、契约等非法人形式的投资者,应当穿透核查最终投资者是否为合格投资者,并合并计算投资者数量。但是,依法设立并经基金业协会备案的集合投资计划,视为单一合格投资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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