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航
短信预约 基金从业资格考试动态提醒 立即预约

请输入下面的图形验证码

提交验证

短信预约提醒成功

基金《基础知识》讲义—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

环球网校·2016-06-01 10:35:35浏览78 收藏31
摘要   【摘要】基金从业资格考试科目包括基金法律法规、基金基础知识两科目,两个科目使用同一本教材,教材分为上下两册。为帮助各位考生备考环球网校小编整理基金《基础知识》讲义—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供各位查

  【摘要】基金从业资格考试科目包括基金法律法规、基金基础知识两科目,两个科目使用同一本教材,教材分为上下两册。为帮助各位考生备考环球网校小编整理基金《基础知识》讲义—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供各位查看学习,希望能给各位复习带来帮助。

推荐:基金《基础知识》讲义汇总

  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

  基本权利:对基金收益的享有权、对基金份额的转让权、在一定程度上对基金经营决策的参与权。

  《证券投资基金法》:分享基金财产收益,参与分配清算后的剩余基金财产,依法转让或者申请赎回其持有的基金份额,按照规定要求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事项行使表决权,查阅或者复制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资料,对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基金销售机构损害其合法权益的行为依法提起诉讼,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权利。

  编辑推荐:

  2016年4月基金从业资格考试报名时间

  基金经理证券投资法律知识考试大纲(2016年版)

  2016年3月基金从业资格考试大纲

  基金从业资格考试大纲

  环球网校友情提示:"基金《基础知识》讲义—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由环球网校小编整理请各位考生学习,如果您在此过程中遇到任何疑问,请登录环球网校基金从业频道,我们随时与广大考生朋友们一起交流!

  【摘要】基金从业资格考试科目包括基金法律法规、基金基础知识两科目,两个科目使用同一本教材,教材分为上下两册。为帮助各位考生备考环球网校小编整理基金《基础知识》讲义—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供各位查看学习,希望能给各位复习带来帮助。

推荐:基金《基础知识》讲义汇总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基金管理人召集,基金管理人未按规定召集或者不能召集时,由基金托管人召集。10%以上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就同一事项要求召开时,而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都不召集的,有权自行召集,并报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备案。

  编辑推荐:

  2016年4月基金从业资格考试报名时间

  基金经理证券投资法律知识考试大纲(2016年版)

  2016年3月基金从业资格考试大纲

  基金从业资格考试大纲

  环球网校友情提示:"基金《基础知识》讲义—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由环球网校小编整理请各位考生学习,如果您在此过程中遇到任何疑问,请登录环球网校基金从业频道,我们随时与广大考生朋友们一起交流!

展开剩余
资料下载
历年真题
精选课程
老师直播

注册电脑版

版权所有©环球网校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