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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5年度全国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长白山保护开发区、梅河口市、公主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省政府各委办厅局、各直属机构、驻省中直单位: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和有关部委文件精神,为做好我省2015年度全国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考试考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时间、地点及办法
实行网上报名、现场确认、网上交费、网上打印准考证。
(一)网上报名时间: 2015年3 月14日―24日。
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考试网上报名流程:
考生登陆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http://zg.cpta.com.cn/examfront)快速通道“网上报名”栏目,进行报名。报名时须注意下列事项:
⑴注册。考生按系统提示注册,注册时上传近期6个月内正面免冠证件数码彩色照片(JPG格式,大小控制在100K以内)。
⑵选择考区。有关要求同上。
⑶选择考试。有关要求同上
⑷填报信息。有关要求同上。
⑸打印报名表。有关要求同上。
(二)现场确认时间:2015年3 月16日― 25日(省、中直报名点周六不休息、周日休息,周六工作时间为上8:30―11:00,下午13:00―15:30)。
网上报名完成后,考生务必在规定的时间内按所选择的考区,到省或各市(州)人事考试机构指定的报名现场进行报考资格审核确认。
选择省(中)直考区报名的考生,统一到吉林省人事考试中心3楼报名大厅进行资格审核确认。地点:长春市南关区南环城路1958号。
选择各市(州)考区报名的考生,现场报考资格审查确认由当地人事考试机构负责,请留意当地政府、人事考试机构网站或其他媒体通知。
现场确认时须提交下列材料:
1.经本人所在单位或人事档案存放单位审核合格,由审核人、考生本人分别在“单位意见”、“考生承诺”栏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报名表。
2.报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书和相关证书原件。
3.身份证复印件1张(贴在报名表背面)。
4.近期6个月内一寸免冠彩色照片1张(贴在身份证复印件上)。
(三)网上缴费时间:2015年3 月16 日―3 月25 日。
经现场资格审核确认合格的考生,即可自行在网上缴费,收费标准见附件1。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现场审核确认或网上缴费,视为自动放弃。网上缴费后概不退费。考生务必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全部报名手续。
(四)准考证打印:考试考前一周内,报考环境影响评价师考试的考生,登陆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快速通道“准考证打印”栏目,用A4纸自行打印。考生须持本人准考证、正式有效身份证(军官证、护照)参加考试。
二、考试时间及科目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工 程 师 | 5月23日 | 上午09:00―12:00 环境影响评价相关法律法规 下午14:00―17:00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与标准 | 前3科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环境影响评价案例分析》科目为主观题,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采用网络阅卷。考生务必注意: 1、答题前仔细阅读应试人员注意事项(试卷封二)和作答须知(答题卡首页); 2、使用规定的作答工具作答; 3、在答题卡划定的区域内作答。 考生应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 客观题试卷卷本可作草稿纸使用,不再另发草稿纸;主观题草稿纸统一配发,考后收回。 |
5月24日 | 上午09:00―12:00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方法 下午14:00―17:00 环境影响评价案例分析 |
三、考试相关政策及事项
凡遵纪守法,恪守职业道德,符合报考条件且身体健康能够适应考试者均可报考,具体报考条件见附件2。凡不符合报考条件,以及在人事考试中替考、通讯工具作弊等严重违纪违规在停考期内的,不得报名参加考试,否则后果自负。
实行违纪通报制度,凡违纪违规考生一律通报到本人所在单位并给予严肃处理;凡严重违纪违规考生,2年内不得再次参加各类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
根据《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12号)和《关于规范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雷同试卷认定和处理的 通知》(人考中心函〔2012〕25号),国家阅卷时将对所有考生试卷进行雷同试卷检测鉴定,无论抄袭、被抄袭、通讯工具作弊等产生的雷同试卷或试卷代码 异常,一律取消考试成绩。考生在严格遵守考试纪律的同时,要树立自我保护意识,防止被他人抄袭。严禁将手机等通讯工具及违禁物品资料带入考场座位,一经发 现,不论使用与否,一律按违纪处理。
四、考试用书征订及考前培训
(一)投资建设项目管理师考试用书和培训与省工程咨询协会联系,电话:0431-88521494。
(二)管理咨询师考试用书与省企业家协会联系,电话:0431-82781373。
(三)监理工程师考试用书与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联系,电话:0431-82752580。
(四)社会工作者考试用书和培训与吉林省广播电视大学联系,电话:0431-85379286。
(五)计量师考试用书和培训与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培训中心联系,电话:0431-85311126。
(六)笔译翻译考试用书,考生可登陆全国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网站查询:www.catti.net.cn。
(七)计算机技术与软件考试用书,考生可登陆工业和信息化部教育与考试中心网站查询:www.ceiaec.org。
五、成绩发布与证书领取
国家下发考试成绩和证书后,吉林省人事考试网发布成绩查询和证书领取通知。考试合格人员证书领取办法为:考生持网上打印的本人《成绩通知单》和 身份证原件领取证书。在省(中)直考区报名的,到省人事考试中心3楼报名大厅领取;在各市(州)考区报名的,按当地人事考试机构通知的时间、地点领取。
六、工作要求
1.认真做好各环节的考试服务工作。要加强考试宣传,为考生提供优质的考试服务,切实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强化措施,认真贯彻执行人社部12号令,明确责任,统一部署,对大规模、有组织、高科技作弊予以严厉打击,严格考试管理,严肃考风考纪,确保考试安全。
2.要严格审查报考资格,现场确认时,实行双审制,确保报考质量。进一步贯彻落实《人事考试工作人员纪律规定》,提高考试工作人员的责任意识、 安全意识和保密意识,明确工作人员职责,明确各环节责任人,严格执行责任追究制,对责任事故绝不姑息。在报名及考试过程中发现考试工作人员有违纪违规行为 的,应严格按照人社部12号令进行处理。
附件:1、考试收费标准
2、报考条件
2015年3月6日
抄送:吉林省军区
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 2015年3月6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