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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旧放射源收贮车安全防范系统要求(征求意见稿)

环球网校·2018-07-09 15:00:45浏览66 收藏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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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备考2019年环境影响评价师,环球网校环境影响评价师频道小编整理了废旧放射源收贮车安全防范系统要求(征求意见稿),供大家参考学习,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保护厅(局),环境保护部各地区核与辐射安全监督站,环境保护部核与辐射安全中心,中核清原环境技术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为健全废旧放射源收贮车的安全防范能力,加强废旧放射源收贮运输作业的安全管理,我部组织编制了核安全导则《废旧放射源收贮车安全防范系统要求(征求意见稿)》(见附件)。现印送给你们,请研究提出书面意见,并于2018年7月30日前反馈我部(电子文档请同时发送至联系人邮箱)。逾期未反馈意见的,将按照无意见处理。导则征求意见稿及编制说明可登录我部网站(http://www.mee.gov.cn/)“意见征集”栏目检索查阅。

联系人:环境保护部辐射环境监测技术中心郑惠娣

电话:(0571)28869251,13957169345

传真:(0571)28869251

邮箱:zhd@rmtc.org.cn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文一路306号浙江环保大厦一楼裙楼

邮政编码:312000

附件:1.废旧放射源收贮车安全防范系统要求(征求意见稿)

2.《废旧放射源收贮车安全防范系统要求(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

3.征求意见反馈单.doc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

2018年7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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