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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资质管理有关规定,经审查,我部拟对41个机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资质延续(变更)作出审查意见。现将审查意见(详见附件)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8年6月15日至6月22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10-66556428、66556045
传真:010-66556428
通讯地址:北京市西直门南小街115号
邮编:100035
附件:关于2018年第三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资质延续(变更)审查情况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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