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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环球网校整理了"关于金沙江上游拉哇水电站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供大家参考,下载更多模拟试题及辅导资料可到环球网校环境影响评价师频道,祝大家学习愉快!
中国华电集团公司:
你公司《关于审批〈金沙江上游拉哇水电站环境影响报告书〉的请示》(中国华电安环〔2017〕187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拉哇水电站地处四川省甘孜藏族自治州和西藏自治区昌都市交界处的金沙江上游干流河段,坝址位于四川省甘孜藏族自治州巴塘县拉哇乡拉哇沟以上400米处。电站开发任务以发电为主,采用堤坝式开发,装机容量200万千瓦。工程枢纽主要由挡水建筑物、泄水建筑物、引水发电系统等组成。挡水建筑物为混凝土面板堆石坝,最大坝高234米。水库正常蓄水位2702米,对应库容23.14亿立方米,死水位2672米,具有季调节性能。其上游岗托水电站建成后,拉哇水电站按照日调节方式运行,联合运行低水位为2697米。
该项目建设总体符合《金沙江上游水电规划》及规划环评的相关要求。水电站的建设和运行将改变坝址上下游的河流水文情势,对所在河段水生生物、陆生生物及其生境等可能产生不利影响,在严格落实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后,不利环境影响可以得到一定的缓解或控制。因此,我部原则同意环境影响报告书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和拟采取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
二、项目建设主要环境影响
(一)对水环境的不利影响。根据环境报告书描述,坝址处多年平均流量849立方米/秒,实测最小流量约134立方米/秒;项目工程所在河段水质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Ⅱ类水标准要求,水温大约在1.7~15.5摄氏度之间,平均流速1.9米/秒。坝址区岩溶不发育,水文地质条件相对简单。项目实施后,据预测,正常蓄水位时库区平均流速由1.9米/秒降到0.03米/秒,库区河段由急流型变为缓流型。水电站在汛期蓄水,一般在8月蓄水至正常蓄水位,6月、7月月均出库流量均小于坝址天然流量。电站与上游电站联合运行,3月至8月电站下泄水的水温低于天然水温。生产废水、生活污水及地下涌水、淹没区及库周污染源等,将可能对河流水质产生不利影响。电站下游巴塘水电站死水位高于本电站坝址处河床高程,二者水位相接,拉哇水电站下泄生态流量主要是保障巴塘水电站生态流量下泄、生态调度以及稳定发电运行。
(二)对水生生态的不利影响。根据环境影响报告书描述,项目所在河段鱼类区系主要由青藏高原区系类群及西南山地类群构成。该河段未发现国家重点保护鱼类,有四川省重点保护鱼类1种,长江上游特有鱼类7种,列入《中国物种红色名录》的鱼类2种。项目实施后,据预测,水库蓄水后库区流速降低,适应于底栖急流、砾石等底质环境的鱼类,逐渐退至库尾上游及斜曲等支流,库区种群数量将明显减少;适应于缓流生境鱼类,库区种群数量将上升,并可能成为库区的优势种;大坝将阻隔鱼类在坝址上下游迁移;低温水、汛期泄洪产生的溶解性气体过饱和等,也将对下游河段鱼类产生不利影响。
(三)对陆生生态等的不利环境影响。根据环境影响报告书描述,项目所在区域环境空气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声环境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区域分布有针叶林、阔叶林、灌丛、稀树草丛等植被类型以及近200种陆生脊椎动物。其中,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2种、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22种、省级重点保护动物10种。项目实施后,据预测,施工期产生的扬尘、噪声、固体废物等,将可能对区域环境和周边敏感点产生不利影响。工程及施工占地、淹没等将破坏和占用一定面积陆生植被,部分陆生野生动物生境损失,施工噪声和人为捕杀等将可能对陆生野生动物造成惊扰和伤害,部分野生动物栖息范围将上移或迁往库区支流。
三、减缓项目建设生态环境影响的主要措施
(一)保障生态流量下泄。初期蓄水分两个阶段,间隔6个月左右,历时25天,在此期间,应采取有效措施,保障下泄不低于134立方米/秒的生态流量。运行期,正常情况下通过电站承担基荷方式保障下游生态用水需求;在3月至4月、8月至9月鱼类产卵繁殖高峰期,与上下游梯级每月开展一次为期10天的联合生态调度,满足下游生态用水需求;全部机组停机的非正常工况下,开启溢(泄)洪兼生态放水洞向巴塘库区补水,以保障巴塘水电站生态用水需求。生态流量下泄以及生态调度应纳入相关调度运行规程,同步建设生态流量在线监测系统。
(二)采取低温水减缓等措施。采用12层叠梁门分层取水方案,减缓低温水不利影响,设置库区、坝前及坝下水温监测系统。优化泄洪设施设计,强化泄洪管理,尽量减少出现溶解性气体过饱和现象。施工期加强对地下水的监测,采用结构自防水、洞内洞外防排水措施,一旦出现地下水位突然降低或漏水等情况,应及时妥善应对。
(三)强化鱼类栖息地保护。西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印发了《关于同意昌都市斜曲不再进行水电开发的批复》(藏发改能源〔2017〕602号),同意将库区支流斜曲河口以上河段作为鱼类栖息地予以保护,不再进行水电开发。你公司应竖立明显标志,明确保护河段范围;加强与相关单位沟通协调,拆除已建木协水电站,恢复河流连通;采取有效措施,对部分河段进行生态修复;尽快制定栖息地保护管理规划,落实各项保障措施,强化管理和保护。
(四)建设上下行双向过鱼设施。上行过鱼采用轨道式升鱼机方案,主要由集鱼系统、提升转运系统、放流系统组成。其中,集鱼系统布置在右岸厂房尾水下游,提升转运系统包括布置于大坝右岸山体中的过坝隧洞轨道系统和上游转运平台,放流系统包括运鱼船及码头。下行过鱼采用集运鱼系统,在库区设置集鱼平台,转运、下行过坝系统与上行过鱼转运系统结合考虑。下阶段应开展必要的生态学及水工模型实验,优化细化过鱼方案,并开展专题设计。
(五)实施鱼类增殖放流。根据金沙江上游梯级鱼类增殖放流规划,拉哇水电站依托叶巴滩水电站鱼类增殖站实施增殖放流,主要放流长丝裂腹鱼、裸腹叶须鱼、硬刺松潘裸鲤、黄石爬鮡等鱼类。你公司应采取有效措施,加快部分放流鱼类增殖技术研究和增殖站建设,确保在拉哇水电站蓄水前建成并形成增殖能力。在水电站运行期间,应长期持续实施鱼类增殖放流。
(六)做好陆生生态保护。你公司应严格控制工程占地和施工活动范围,加强对施工人员的生态环境保护教育,严禁随意增加工程占地、破坏植被和捕杀野生动物;优化交通工程选址和设计方案,尽可能采用隧洞形式,严控地表开挖,避免在珍稀野生动物繁殖季节进行高噪声爆破施工,减少对动植物的伤害及其生境的占用和扰动;对发现的珍稀保护植物采取保护措施,施工前对野生动物进行驱赶,对发现受伤的野生动物及时救助。科学设置弃渣场,弃渣场应做到先挡后弃,工程弃渣应运至规定的弃渣场,不得向金沙江干、支流弃渣。施工前,对表层土壤进行剥离单独堆存以便回用;施工过程中,采取工程、植物和临时防护等水土保持措施;施工结束后,及时对施工迹地进行生态恢复。开展干旱河谷区植被恢复技术研究。
(七)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你公司应采取措施,对项目实施产生的砂石加工系统废水、混凝土拌和系统废水、机修系统含油废水、生活污水、基坑(洞室)排水等进行处理,达到相关标准后进行回用、综合利用或者排放。水库蓄水前进行库底环保清理,强化库周环境管理,消除或控制淹没区及库周污染源;限制库区水产养殖,设置打捞船定期对库区漂浮物进行打捞,针对库区及相关河段水质及富营养化状况开展长期监测。
(八)落实其他环境保护措施。你公司应重视局地地形条件对施工扬尘扩散的影响,采取优化施工工艺、洒水降尘、密闭运输等措施控制施工扬尘污染。采取合理选择爆破时间、减少鸣笛等措施控制噪声污染。优先对固体废物进行资源化利用,不能利用的固体废物经收集后,送至巴塘县垃圾填埋场处置,危险废物依法交有资质单位处置。
四、工程建设必须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落实各项环境保护措施。
(一)你公司在开展可行性研究工作时,应将各项环境保护措施纳入可行性研究报告。落实环境保护设计合同,同步进行环境保护总体设计、招标设计和技术施工设计。开展环境保护工程招标,将环境保护工程施工纳入工程建设合同中。在工程建设和运行过程中,应依法公开相关环境信息,及时解决公众担忧的环境问题,满足公众合理的环境诉求。
(二)你公司在蓄水前应自行开展阶段环境保护验收,水库蓄水及运行期生态调度方案、生态流量泄放设施及在线监测系统、栖息地保护管理规划、过鱼设施、依托的鱼类增殖站、库底环保清理报告等应作为主要验收内容,验收合格后方可蓄水。工程建成后,应按规定程序自行开展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三)你公司应建立企业内部环境管理机构和制度,明确人员和环境保护责任。制定和落实各项监测计划,就生态调度、栖息地保护、过鱼、增殖放流等措施的有效性开展长期跟踪监测,适时纳入水电建设项目全过程环境管理体系。适时对监测结果进行评估,根据评估结论进一步优化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实施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后运行3至5年,应按规定开展环境影响后评价。
五、我部委托环境保护部西南督察局和四川省、西藏自治区环境保护厅,组织开展该项目的“三同时”监督检查和监督管理工作。你公司应在收到本批复后20个工作日内,将批准后的环境影响报告书分送我部西南督察局、四川省及西藏自治区环境保护厅,以及甘孜藏族自治州环境保护局和昌都市环境保护局,并按规定接受各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日常监督检查。
环境保护部
2017年11月15日
抄送:发展改革委、能源局,中国国际工程咨询公司,水电水利规划设计总院,四川省、西藏自治区环境保护厅,甘孜藏族自治州、昌都市环境保护局,中国电建集团中南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环境保护部西南督察局、环境工程评估中心。
环境保护部办公厅2017年11月16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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