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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为了帮助考生顺利备考 2017年环境影响评价考试,环球网校编辑整理了"关于印发《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技术指南》的通知",现整理如下,供大家参考学习。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保护厅(局)、畜牧兽医(农业、农牧)局(厅、委、办),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环境保护局、畜牧兽医局:
为贯彻落实《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国务院令第643号)和《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国发〔2015〕17号),指导各地科学划定畜禽养殖禁养区,环境保护部、(环球网校环境影响评价师频道为您整理)农业部制定了《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技术指南》,现印发给你们。请参照本指南抓紧组织开展禁养区划定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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友情提示:如果《环境影响评价师论坛与广大考生朋友们一起交流探讨!
【导读】为了帮助考生顺利备考 2017年环境影响评价考试,环球网校编辑整理了"关于印发《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技术指南》的通知",现整理如下,供大家参考学习。
环境保护部办公厅
农业部办公厅
2016年10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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