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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环球网校给排水工程师考试频道为大家提供《2016年株洲给排水工程师合格证书领取通知》,2016年株洲给排水工程师合格证书领取通知已经公布,请考生及时领取,详见下文。
2016年度执业药师、一级建造师 (增项)、房地产估价师、勘察设计系列证书自2017年7月11日开始发放,请报名点选择为“株洲市”的考生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前往领取。
领证地点:株洲市人社局南院三楼综合服务大厅(304室)
领证要求:考生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前往领取。如需代领,须同时持本人、代领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以及个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书须本人签字或盖章)。
考生须在该证书领取通知发布之日起一年内领取完毕,逾期未领取导致的证书遗失等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请各位考生相互转告。
咨询电话:(0731)28813393,28681089
附件:(点击下载全部附件)
1、委托书样本.doc
2、执业药师.xls
3、一级建造师 (增项).xls
4、房地产估价师.xls
5、勘察设计-公用设备(动力).xls
6、勘察设计-公用设备 (暖通空调).xls
7、勘察设计-公用设备(给排水).xls
8、勘察设计—环保.xls
9、勘察设计—一级结构工程师.xls
10、勘察设计—注册电气工程师 (发输变电).xls
11、勘察设计—注册电气工程师 (供配电).xls
12、勘察设计—注册土木工程师 (岩土).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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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球网校友情提示:想要了解更多给排水工程师考试的报考资讯以及辅导资料,欢迎关注环球网校给排水工程师频道,登录给排水工程师论坛与广大考生朋友交流学习。本文是小编向考生们介绍的2016年株洲给排水工程师合格证书领取通知,希望这篇文章对您的备考有所帮助。小编会持续更新相关信息,欢迎关注。
【摘要】环球网校给排水工程师考试频道为大家提供《2016年株洲给排水工程师合格证书领取通知》,2016年株洲给排水工程师合格证书领取通知已经公布,请考生及时领取,详见下文。
给排水工程师考试免考条件
截止到2002年12月31日前,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基础考试,只需参加专业考试:
(一)取得本专业博士学位后,累计从事公用设备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5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博士学位后,累计从事公用设备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6年。
(二)取得本专业硕士学位后,累计从事公用设备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6年;或取得相近专业硕士学位后,累计从事公用设备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7年。
(三)取得含本专业在内的双学士学位或本专业研究生班毕业后,累计从事公用设备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7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后,累计从事公用设备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8年。
(四)取得本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后,累计从事公用设备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8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后,累计从事公用设备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9年。
(五)取得本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后,累计从事公用设备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9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后,累计从事公用设备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10年。
(六)取得其他工科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位后,累计从事公用设备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12年。
(七)取得其他工科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后,累计从事公用设备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15年。
(八)取得本专业中专学历后,累计从事公用设备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25年;或取得相近专业中专学历后,累计从事公用设备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30年。
根据《关于同意中国香港、中国澳门居民参加内地统一组织的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9号),凡符合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相应规定的中国香港、中国澳门居民均可按照文件规定的程序和要求报名参加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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