短信预约提醒成功
【摘要】环球网校给排水工程师考试频道为大家提供《2016年陕西给排水工程师合格证书领取通知》,2016年陕西给排水工程师合格证书领取通知已经公布,请考生及时领取,详见下文。
各位考生:
为做好2016年度勘察设计行业、注册设备监理师、消防工程师和翻译类(下半年考试)资格证书发放工作,现将有关办理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2017年6月28日—2017年7月27日
每周星期二、三、四办理(节假日除外)
上午:8:30--11:40 下午:13:30--16:40
请考生严格按照规定时间领取,不在规定时间无法领取。
二、领取地点
省人事考试中心地址:西安市碑林区建设东路3号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区1号楼1层考务大厅(可乘坐22路、118路、221路、401路、716路、801路公交车到祭台村站)。中心车位紧张,请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电话:029—89538291。
三、证书领取的要求
1.考生申领证书前,请提前在省人事考试中心网站下载《陕西省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依据合格人员名单(见附件)提前查询本人的证书编号,在该表“主管单位或单位意见”栏加盖本人所在单位人事部门红章或单位公章或档案管理部门红章,填写好表格并粘贴好照片。(登记表下载地址:http://www.sxrsks.cn/website/news_show.aspx?id=4045)。
2.个人领证时,请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合格人员登记表、准考证或成绩单和两张二寸免冠照片。确需代办的,代办人需携带考生身份证原件、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及代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如考生身份证丢失,请补办后再领取证书。
3.广大考生关注陕西省人事考试中心公众微信号sxrskswx,及时获取办证资讯。
陕西省人事考试中心
2017年6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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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球网校友情提示:想要了解更多给排水工程师考试的报考资讯以及辅导资料,欢迎关注环球网校给排水工程师频道,登录给排水工程师论坛与广大考生朋友交流学习。本文是小编向考生们介绍的2016年陕西给排水工程师合格证书领取通知,希望这篇文章对您的备考有所帮助。小编会持续更新相关信息,欢迎关注。
【摘要】环球网校给排水工程师考试频道为大家提供《2016年陕西给排水工程师合格证书领取通知》,2016年陕西给排水工程师合格证书领取通知已经公布,请考生及时领取,详见下文。
给排水工程师考试免考条件
截止到2002年12月31日前,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基础考试,只需参加专业考试:
(一)取得本专业博士学位后,累计从事公用设备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5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博士学位后,累计从事公用设备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6年。
(二)取得本专业硕士学位后,累计从事公用设备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6年;或取得相近专业硕士学位后,累计从事公用设备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7年。
(三)取得含本专业在内的双学士学位或本专业研究生班毕业后,累计从事公用设备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7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后,累计从事公用设备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8年。
(四)取得本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后,累计从事公用设备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8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后,累计从事公用设备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9年。
(五)取得本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后,累计从事公用设备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9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后,累计从事公用设备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10年。
(六)取得其他工科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位后,累计从事公用设备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12年。
(七)取得其他工科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后,累计从事公用设备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15年。
(八)取得本专业中专学历后,累计从事公用设备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25年;或取得相近专业中专学历后,累计从事公用设备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30年。
根据《关于同意中国香港、中国澳门居民参加内地统一组织的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9号),凡符合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相应规定的中国香港、中国澳门居民均可按照文件规定的程序和要求报名参加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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