短信预约提醒成功
课程推荐:2014年公务员课程7天免费学 :基础精讲 高效强化 高效押题 专项特训
个性课程:2014年公务员个性辅导:申论批改 技巧专讲 冲刺密卷 个性定制
为补充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深圳市龙华新区经济服务局决定面向深圳市范围内选调公务员、职员。现公告如下:
一、选调职位及选调人员的条件
(一)选调职位
1.公务员2名;
2.职员5名,具体岗位如下:企业服务中心管理岗位九级职员1名;信息中心专业技术十二级职员1名;安全生产服务中心专业技术岗位十一级职员1名;动植物检验检测中心专业技术岗位十一级、十二级职员各1名。
(二)公务员选调人员条件
1.本市在编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且已完成公务员登记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登记;
2.思想政治素质良好,遵纪守法,身体健康;
3.须具有全日制本科或以上学历;
4.现任副科级以下职务(含副科级);
5.年龄在35周岁以下(即1978年12月9日及以后出生);
6.具备较强的写作、口头表达和计算机应用能力,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具备产业发展管理、科技创新管理、安全监管或综合文稿起草工作经验者优先;
7.执法类和专业技术类公务员报考须符合深圳市公务员分类管理交流转任有关条件规定;
8.近三年年度考核为“称职”及以上等次(工作年限未达3年者,则全部年度考核须达“称职”及以上);
9.符合任职回避规定;
10.符合公务员交流有关规定。
(三)职员选调人员条件
1. 我市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在聘岗位经费性质为财政核拨的职员;
2.思想政治素质良好,遵纪守法,身体健康;
3.年龄须在35周岁以下(即1978年12月9日及以后出生);
4.须具有全日制本科或以上学历;
5.报名者原聘岗位经费形式为财政核拨补助或经费自给形式的,需符合《深圳市事业单位常设岗位工作人员招聘办法》(深人社规〔2012〕)16号第三十三条第(八)款的有关规定;
6.具备较强的写作、口头表达和计算机应用能力,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具备企业服务或动植物检验检测工作经验者优先;
7.近三年年度考核为“称职”及以上等次(工作年限未达3年者,则全部年度考核须达“称职”及以上);
8.符合任职回避规定;
9.符合职员交流有关规定。
(四)公务员、职员选调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选调:
1.正接受司法机关立案侦察或纪检监察机关立案审查的;
2.受党纪或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
3.受过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选调工作程序
本次选调工作按发布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考试(含笔试和面试)、组织考察、确定人选、办理调动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
本公告同时在龙华新区政府在线、龙华新区经济服务局网站、深圳特区报、宝安日报等媒体上发布。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地点、方式
本次选调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报名时间为12月8日-9日(上午9:30―12:00,下午14:30―17:30),报名地点为深圳市龙华新区梅龙大道98号清湖行政服务中心2栋312室。
2.公务员选调报名提交材料
①龙华新区经济服务局公开选调公务员、职员报名表(附件);
②公务员登记表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登记表复印件;
③现任职务任免审批表(或任职文件)复印件;
④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验原件提供复印件);
⑤职位条件所要求的其他材料。
3.职员选调报名提交材料
①龙华新区经济服务局公开选调公务员、职员报名表(附件);
②职员聘用备案表复印件;
③机构编制人员实员制名册表;
④职称证或技术等级证;
⑤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验原件提供复印件);
⑥职位条件所要求的其他材料。
4.资格审查
报名同时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时,除对报名人员对照本次选调基本条件及职位有关要求进行审查外,同时审查报名人员是否符合交流条件。
(三)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实行百分制,笔试、面试权重为4:6)的方式进行。
1.笔试
笔试主要考察报名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和文字表达能力。笔试题目为主观题。
笔试时间地点等相关事项在龙华新区经济服务局网站公布。
笔试成绩于笔试结束一周后在龙华新区经济服务局网站公布,笔试合格线定为60分,笔试分数未达到合格线的不得入围面试。笔试结束后,按照1:5比例确定面试人选。选调名额与入围面试人选比例达不到1:5的,则全部笔试合格人选进入面试。
2.面试
时间、地点通知入围人员。
面试合格线为70分。
3.总成绩发布
总成绩及考察公告在龙华新区经济服务局网站上发布。
(四)组织考察
按照考试总成绩,各职位确定考察人选。成立考察组,制定考察方案,对考察人选进行考察。
(五)确定人选
根据考试、考察情况,按议事规则集体研究确定选调人选。
(六)办理调动
确定为选调人选的,征求选调人选所在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意见,按有关规定办理公务员、职员交流手续。
三、联系方式
龙华新区梅龙大道98号清湖行政服务中心2栋312室
刘先生,电话:23336065
附件:报名表.doc
深圳市龙华新区经济服务局
编辑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