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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安徽省省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暂行办法》(组通字〔2010〕42号)和《安徽省省直机关2013年公开遴选公务员(工作人员)公告》等有关规定,现将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2013年公开遴选公务员面试及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面试人选范围
根据笔试成绩,按下列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机关综合职位面试人选与遴选职位的比例为6:1;工伤保险和劳动监察执法职位面试人选与遴选职位的比例均为3:1。面试人选最后一名如有多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面试人选。实际人数少于或等于遴选职位计划数的,面试成绩须达到75分以上方可进入下一环节。(面试人员名单见附件)
二、面试形式和内容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报考者的专业素质、业务水平和综合能力。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每位考生的面试时间为15分钟。面试成绩当场评定并公布。
三、面试时间和地点
面试时间定于2013年11月下旬举行,具体时间和地点,将另行通知。
四、加试
根据遴选方案,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机关综合岗位面试后进行加试,加试人选为该岗位入围面试的人员,加试以笔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试报考者的文字综合能力。加试时间定于2013年11月下旬至12月上旬举行,具体时间和地点,将另行通知。
五、资格复审
根据规定,对入围面试的考生须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间:2013年11月14日至15日8:00―17:30。资格复审地点: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人事处(合肥市长江中路333号628房间)。资格复审时,考生须提供有效居民身份证、报名表、近期省内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出具的健康证明、学历(学位)证、笔试准考证及相关证明材料(所有资料均须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凡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资格复审或与报考资格条件要求不符以及不能按规定要求提供证件材料的,取消其面试资格,由此出现缺额的,按照同职位报考人员的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时间截止到2013年11月19日。
六、成绩合成
机关综合职位,面试成绩与加试成绩按5:5比例合成为面试合成成绩,笔试成绩与面试合成成绩按6:4比例合成为考试综合成绩。
工伤保险和劳动监察执法职位,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按6:4比例合成为考试综合成绩。
七、考察
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差额确定考察人选。其中,机关综合职位差额2人,工伤保险和劳动监察执法职位各差额1人。考察人选最后一名如有多名考生考试综合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考察人选。考察人选少于或等于职位遴选计划的,按同职位面试人员的考试成绩高低顺序依次递补。考察工作根据拟遴选岗位要求,全面考察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素质、个人品行、业务能力、工作能力、廉洁自律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情况。
八、公示和办理转任手续
对报考者的考试成绩、考察等情况进行综合分析,按照人岗相适的原则和职位需求,择优等额确定拟遴选人员。拟遴选人员名单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遴选的人员,办理报到手续。遴选人员实行3个月试用期,试用期间其在原单位关系、待遇不变。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有关程序办理转任手续。
咨询电话:0551-62663123
监督电话:0551-62663184
附件:面试名单.r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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