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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入围递补面试人员名单
(按职位名称、准考证号排序)
二、递补入围面试人员须知
(一)面试确认
递补考生请按照我关《关于201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入围面试人员寄送材料的通知》,于2013年1月25日前发送电子邮件到shhgkaolu@customs.gov.cn进行确认,邮件标题格式:“××职位+××(考生姓名)+面试确认”;邮件正文请注明:姓名、身份证号、准考证号、报考职位和公共科目笔试总成绩。报名时填报的各项信息如有变化,请在邮件正文中注明。
递补考生如果放弃递补面试资格,须在2013年1月25日前将放弃面试声明及身份证复印件(复印件必须考生本人亲笔签名确认)通过传真方式通知上海海关,传真号码:021-63230161。
(二)寄送材料
参加面试的考生请按照我关《关于201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入围面试人员寄送材料的通知》,于2013年1月31日前将相关材料寄送(建议采用中国邮政特快专递方式)至上
海海关人事处(以当地邮戳为准;地址:上海市黄浦区中山东一路13号419室;邮编:200002;电话:021-63233303)。
特此公告。
上海海关
2013年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