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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工作由德阳市人民检察院具体负责。根据考生折合后的笔试总成绩,按照3:1的比例要求,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笔试有缺考科目者不得进入资格复审)。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可一并进入。对于达不到比例要求的职位,笔试人员可全部进入资格复审。报考司法警察职位的人员于2013年1月4日上午9:00到德阳市人民检察院集中参加体能测试(体能测试未按时到场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体能测试合格者方能参加资格复审。
考生在接到资格复审通知后,于2013年1月4-5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携带《四川省公开考试录(聘)用公务员报考信息表》(贴上照片)、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有学位要求的职位)、户籍证明(明确了招收范围的职位)、笔试准考证和招考单位要求的其它证书和手续原件及复印件参加资格复审。其中,特殊报考对象须具备以下手续:
1.2013年高校毕业生须出具本人学生证(无学生证的,出具所在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有关院系及专业等情况的证明)。
2.新就业的企事业单位的高校毕业生,试用期(见习期)未满参加本次招考的,须出具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同意其报考的手续。
3.公安部门、监狱劳教系统、国家安 全部门、机要部门的人员,须按干部管理权限出具所在单位或上级主管机关组织人事部门同意其报考的手续。
4.委培生、定向生须由原委培、定向单位出具同意报考的手续。
5.未满5年最低服务年限的在职公务员,须按干部管理权限出具同意报考的手续。
6.港澳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报考的,须出具学历认证材料和我国驻外使领馆的有关证明材料。
7.国家有其他特殊规定的,从其特殊规定。
2013年1月6日(上午8:30-12:00)审查递补人员。
资格审查未按时到场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
资格复审合格者,进入面试,并另行缴纳面试考务费80元。资格复审不合格者,取消面试资格。
资格审查地点:德阳市人民检察院政治部(地址:德阳市区天山南路二段162号)。
二、面试时间
面试时间暂定2013年1月11日-14日进行。具体面试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三、附进入面试人员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