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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考吉林省公安厅长白山公安局人民警察职位及各市(州)公安局(选调)基层公安机关选拔大学毕业生职位被确定为面试人选的考生:
资格复审定于2013年1月5日9时至11时在吉林省公安厅门卫接待室(长春市朝阳区新发路806号)进行,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考生需到现场参加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后方可参加面试。考生无特殊情况未在规定时间内到现场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放弃面试资格。
二、考生参加资格复审需提供能够证明符合招考职位资格条件的相关材料,包括:
1.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笔试准考证原件及复印件
3.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
4.由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网址www.chsi.com.cn)查询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带二维验证码)